朗读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巩固教育收费规范化工作成效,争创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进一步增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近年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重点。各镇乡、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克服松懈、厌战、畏难情绪,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治理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
二、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推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教育事业的一项重大决策。2007年,我县将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免杂费政策,对人均纯收入低于2000元的农村家庭和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000元的城镇家庭,实行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免收课本作业本费,并对其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和提供爱心营养餐,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县财政部门要将相关教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到位,减轻学生经济负担,保障学校运转经费和教师合理待遇,从根本上消除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现象。要坚持新增教育经费和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逐步缩小城乡、镇乡教育发展差距。要从县域内义务教育抓起,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使各校办学条件、经费投入和校长、教师配备及其待遇等趋向均衡,不断缩小全县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
三、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各项政策规定,坚决杜绝各种教育乱收费行为
1、严格执行并落实基础教育“一费制”和“三限”政策。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政策,严禁自立项目收费、超标准或超范围收费,收取借读费要严格执行《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代办收费要坚持自愿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收取,更不得从代办费中牟取利益,坚决杜绝“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必须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执行“限钱数、限人数、限分数”的“三限”政策,严禁超“三限”或变相超“三限”进行招生收费。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在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政策规定时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要切实维护政策的严肃性,确保政令畅通。
2、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认真执行《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的规定,采取各种办法和方式,公示招生情况、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
3、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要坚持依法办学,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办重点班的规定,严禁学校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各种办班行为,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当中。
4、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提倡勤俭办学。要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建立并完善政府教育经费拨付情况、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定期公示和审计公告制度;建立义务教育督导评估、问责奖惩等制度,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强化管理,完善财务制度,用好每一分钱,严禁盲目攀比、不切实际搞高标准、追求奢华。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切实巩固治理成果
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活动,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行动。各镇乡、部门和学校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对教育收费工作要继续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问题要坚决。要严肃纪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学校收费管理“ 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出现重大乱收费问题的和对问题瞒而不报、报而不查、查而不处的,依据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浙江省监察厅、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主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任务艰巨、牵涉面广,是一项系统工程。县里已建立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进一步完善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机制,以加强组织协调,及时研究解决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纠风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牵头和主抓的职责;价格主管部门要严把收费审批关口,并做好教育收费检查;财政部门要确保教育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审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为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文化出版部门要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通过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力争全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七年二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