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
为巩固我县“办人民满意教育”创建成果,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努力推进教育内涵发展,根据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社会满意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教育系统思想作风建设为核心,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教为民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参评对象
2006学年度“社会满意学校”评议对象与被列入2006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学校相衔接,共有38个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评议内容
1、服务管理:学校能为学生在校学习提供良好条件,能从学生需求出发,做到服务优质、卫生整洁、管理规范。
2、师德师风: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违规带生私教的情况,有无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3、规范收费:有无擅自办班或参与社会办量举办的各种培训班、自立名目乱收费和乱罚款、强制向学生推销商品等情况。
4、安全管理:学校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四、评议办法
1、该项评议活动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包括评议票的印制、发放、回收、统计等具体事项。在学年度考核时,由考核组向学生发放评议票,学生带回家后由家长填写好评议票,带回后投入学校设立的“社会满意学校”评选专用票箱。然后由县教育局学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收回、统计评议票。
2、评议票发放办法:每所学校将随机抽取6个班级的学生家长作为代表,中学和幼儿园每个年级为2个班级,小学每个年级为1个班,不足6个班级以实际班级数为准。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和县教师进修学校以200名参加培训学员作为代表参加评议。
3、评议等级确定。
评议等级共三档,依次为:(1)满意;(2)基本满意;(3)不满意。
等级量化折算分值,依次为:(1)满意为100分;(2)基本满意为70分;(3)不满意为0分。
综合得分=(100分×满意票数+70分×基本满意票数+0分×不满意票数)÷总得票数
4、评议结果运用:一是按得分高低顺序排名,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前5名且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社会满意学校”,并予通报表彰;排名在后3位且总得分在70分以下的学校,将被列为“重点整改学校”,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被列为“重点整改学校”,教育局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被评为“社会满意学校”的,如有违反“2006学年度学校考核一票否决项目”(见玉教[2007]5号)的学校,取消“社会满意学校”评选资格。二是根据各校综合得分÷100×5分(学年度考核权重)最后确定考核分计入学年度考核总分。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3月)。通过召开学生家长会、教职员工大会、学生主题班会、发放《开展“社会满意学校”评选活动告家长书》,以及通过新闻媒体等途径,向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开展评议活动的意义和要求,热诚欢迎社会各界关心学校建设,加强监督,参与评议;动员学校广大教职员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以实际行动自觉接受家长和服务对象的评议。
(二)创建活动阶段(2007年4月至5月份中旬)。各校要以教育收费“零违规”、师德行风“零投诉”、校园安全“零事故”为目标,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师德师风、安全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制度规定,强化教育服务意识,规范办学收费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安全管理,着力提升教育水平。同时,要通过全面开展家访、关注弱势群体、规范校务公开等,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
(三)组织评议阶段(2007年5月下旬至8月份)。结合学校考核工作,县教育局发放评议票,并将评议票各种选项汇总,认真梳理,进行分类分析和整理,根据评选结果评出“社会满意学校”,把评议结果反馈给学校,限期整改。对社会满意度较高的学校,由县教育局通报表彰。对社会满意度较低的学校,将被列为重点整改学校,由教育局领导负责挂钩指导,加大整改力度,落实整改措施。
六、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校要充分认识此次“社会满意学校”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评议活动作为加强思想教育、整改突出问题、健全各项制度、促进作风建设的有效载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分工责任。认真总结去年工作的经验,深入分析学校在收费、安全、师德师风以及教育教学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全体师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结合今年的创建活动内容,制定出切合学校实际的创建工作方案。创建目标要明确、内容要丰富、任务要具体、措施要得力。
3、注重结合,务求实效。开展“社会满意学校”评议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校要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牢固树立“服务人民,服务社会”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对评议中反映的意见、建议,要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手段,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以活动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着力打造和谐校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
附件:参加“社会满意学校”评选对象名单
二00七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社会满意学校”评选对象名单(38个)
1、县属学校(9所):楚门中学、玉城中学、坎门中学、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方中学、玉环电大、县教师进修学校、环山小学、县中心幼儿园。
2、乡镇中学和省级示范性乡镇成技校(18所):城关一中、城关二中、城关三中、城关四中、坎门一中、坎门二中、陈屿中学、古顺中学、楚门一中、楚门二中、清港中学、芦浦中学、干江中学、沙门中学、龙溪中学;坎门成技校、城关城技校、陈屿成技校。
3、镇乡中心小学(11所):城关中心小学、坎门中心小学、陈屿中心小学、楚门中心小学、清港中心小学、芦浦中心小学、干江中心小学、沙门中心小学、龙溪中心小学、鸡山乡学校、海山乡学校。
主题词:纪检监察 评比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20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