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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中小学:

  现将《玉环县2007年中小学德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工作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玉环县2007年中小学德育工作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思想,坚持创新德育、和谐德育思路,全面实施生态德育工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荣辱观、日常行为养成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使德育工作在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更好地发挥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

  主要工作

  一、构筑一条“底线”:预防在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

  要重视学校法制教育。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班、团、队活动课,积极开展“两法一条例”教育、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禁毒教育及其他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尊廉崇洁”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法律伴我成长”、“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宣传窗、专栏、广播等工具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用征文、演讲、参观、模拟法庭、案例分析、现身说法、法制讲座、讨论会、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形式,帮助中小学生从小树立法制观念,使中小学生知法、懂法、守法。

  要建立健全预警机制。进一步完善警校共建文明学校制度,发挥法制副校长职能,加强学校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定期召开城区学校政教主任例会,整合城区教育力量,共同关注有不良行为的中小学生,互通有关不良行为学生、严重不良行为学生以及违法犯罪学生情况信息,通过建立校园信息点、信息共享平台、流生责问制、法制副校长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和结对帮教制度等方式,加强法制教育,努力实现在校学生“零犯罪”目标。

  二、落实三项制度:德育导师制、家长代理制和校园恳谈制

  全面实施德育导师制。落实全员育人机制,构建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大力倡导成功教育理念,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改进德育工作方法。要立足全员参与,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省教育厅《在全省中小学实施德育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实施德育导师制的重要意义,明确导师的素质要求和主要职责,规范运作工作程序。实施重点在中学,实施过程要面向全体学生,重点关注贫困生、学困生、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学生,帮助解决生理和心理上遇到的困惑,促进他们健康成长。小学要充分发挥副班主任作用,明确工作职责,有条件学校探索“大班教学、小班管理”模式,丰富教育方式。

  探索实施家长代理制。“代理家长”由教职工担任,以结对的形式,负责父母外出打工、父母离异和失去双亲的特殊学生的生活指导、学习辅导和思想引导。在自愿原则下,倡议和发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干部、有帮扶能力的共产党员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做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代理家长必须按照“二知、二多、二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五个一”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二知”即知道其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二多”即多谈心沟通,多到其家中走访;“二沟通”即定期与其父母、托管人联系沟通;“五个一”即每周与其联系交流、辅导作业一次;每月与其父母、任课教师、托管人联系一次;每两月到其家中走访一次;每学期初制定一份帮扶计划书;每学期末撰写一份帮扶工作小结或教育经验文章,使特殊学生群体同样能在充满爱心和亲情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提倡实施校园恳谈制。要借鉴教育“恳谈日”活动经验,营造校园和谐民主气氛。各校要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充分利用班会课,通过专题恳谈和自由恳谈等方式,组织开展校长与教师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恳谈交流活动,倾听教师学生就德育工作的心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及时解决德育工作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四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养成教育、传统美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做个高尚的人。今年适逢香港回归10周年、建军80周年、建团85周年,各校要以此为契机,继续组织开展清明节祭扫烈士陵园活动,开展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活动;要组织参加“知荣辱树新风”全国第十四届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参与活动,积极开展网上知识竞赛、讲故事比赛、征文比赛等活动,把弘扬主旋律、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一项基本任务,不断提高活动的参与面和影响力。要利用中学生团校和业余党校阵地,通过讲座、征文等形式,使学生感受团的光辉历史,激发学生团员自豪感。要重视开展国防、人防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军训、参观国防教育基地等活动,不断增强学生爱国情怀。

  强化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培养学生做个守纪的人。各校要把养成教育作为德育工作的重点,要根据学校的实际,坚持科学规划,认真安排好养成教育内容、时间、空间;坚持细化实化原则,把《守则》、《规范》具体化、细目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坚持以教师为主导,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动性;要重视教育过程,突出从“做”中养成好习惯;要丰富评估手段,不断改进行为规范达标的评估机制,不断推进日常行为规范示范校创建活动。

  强化传统美德教育,培养学生做个儒雅的人。继承民族文化,弘扬传统美德,是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的迫切需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百校诵读经典名句”活动,坚持每天安排10到15分钟进行诵读,要重视导读环节,提炼传统文化的精华,帮助学生养成良好道德品质,导读要注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如表演、竞赛、游戏等,达到寓教于乐的效果。二是厚待传统节日。要充分发挥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民族节庆的作用,精心组织传统节庆活动,大力弘扬敬老孝亲、和睦共处、慎终追远、奋发进取的传统美德。三是继续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开展新童谣的创编活动。四是开展全国第四个“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做个健康的人。要关注学生心理发展,引导学生始终拥有自信、向上、进取、健康的精神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网络,根据规划,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从师资建设着手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班主任、政教干部和心理健康专任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业课程培训和资格证书考试,逐步建立符合标准的“心理咨询室”和“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尝试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提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改变少数学校中存在的把心理健康教育医学化、简单化的倾向。

  四、推进三项活动:“三园式”创建活动、结对帮扶活动、评优活动

  推进“三园式”创建活动,提高校园文化品味。深入贯彻《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三园式”校园活动的通知》(玉教基[2006]1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功能,加强优美校园、书香校园、人文校园建设。努力营造环境优美、渗溢书香、充满人文的良好环境,陶冶学生心灵和操行,积极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今年,各校要重点开展“优美校园”和“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在去年规划基础上,落实创建工作,争取条件开展申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丰富学生(特别是住校生)的课余生活,增强学校的吸引力。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开展“书香假期”“家庭书香小屋”创建活动。

  推进结对帮扶活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一是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携手共建新农村结对帮扶”主题教育活动,举办各个层面的结对资助活动,开展“我看农村新变化”优秀社会调查报告和摄影作品评选活动。二是继续开展教育扶贫两大工程,认真做好教育扶贫扩面工程和爱心营养餐工程,继续发放“教育券”和“爱心营养餐券”,从生活和学习上关心贫困学生,保证他们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教育、促进共同发展。要完善贫困学生档案管理,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的统计和帮扶工作,做到不漏报、不多报、不乱报。

  推进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学校管理档次。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文明学校、文明单位、绿色学校评选,认真做好各项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县教育局将依据“坚持标准,达标上档;逐级推荐,好中选优;跟踪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推动学校各级各类文明评选滚动发展。

  五、发挥三方力量: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营造育人大环境

  发挥学校育人主力作用。重视发挥课堂教学作用,在教学中要注重挖掘教材中的德育资源,做到潜移默化、水到渠成。重视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学生的能力和意识。重视学校德育品牌建设,加强课题研究,促进德育工作全面发展。

  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在“发展、巩固、规范”上做文章,努力提高办学合格率,增强家长学校建设,积极争创省市示范性家长学校,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专家咨询、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和帮助广大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充分发挥学生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管理的积极作用,建立和谐的家校关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的相互渗透、整体协调的育人格局。有条件的学校可尝试家长学校进社区活动,在社区建立家长委员会,统筹协调本社区的教育资源,延伸学校教育功能。

  重视学校关工委工作。加强关工委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老教师、老同志的优势和积极性,完善学校德育队伍。依托关工委组织和校外辅导员队伍的作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要主动依靠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积极发挥老同志和校外辅导员的作用,形成社会育人合力,要建立学校、社区共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创新青少年社区道德实践活动的方式,积极利用社区学校、社区文化中心等丰富资源,不断丰富青少年学生校外生活。要紧密配合公安、交通、环境等部门,加强综合治理,规范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文化娱乐和商业经营活动,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主题词:学校德育  工作要点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9日印发                                                          

  (纸质印发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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