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十二字方针,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力度,规范办园行为,提高办园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工作检查的通知》(台教民[2007]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幼儿教育现状,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幼儿园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在2006年12月31日前经县教育局批准举办的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审核内容(详见附件)
三、审核材料
(一)幼儿园2006年度工作总结(600字之内)
(二)《2006年度玉环县幼儿园审核工作报告书》(2份)
(三)《办学许可证》(副本)
(四)提供幼儿园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成员、园长、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园长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以上是指规模比较大的幼儿园,一般个体幼儿园只提供举办者和园长的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五)提供幼儿园所有保教人员的学历证书、健康证的原件以及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证原件。
(六)提供教师劳保和继续教育培训的相关证明。
四、审核办法和时间安排
3月上旬至3月中旬为各幼儿园的自查自纠阶段。各幼儿园要认真对照审核的内容进行自查,在此基础上写出自查自纠报告(即工作总结),并如实填写审核表格,收集有关证件。3月27日将报告书送交镇乡幼教专干处。3月28日—3月30日为材料审核阶段,镇乡幼教专干对幼儿园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查漏补缺后,把报告书送交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月2日—4月13日为实地审核阶段,县教育局组织审核组对幼儿园开展工作审核。
4月底前,县教育局将本县开展幼儿园审核工作的汇总材料送交台州市教育局。
五、审核结果处理
1、幼儿园年度审核工作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限期整改和停止招生四类。限期整改的时间为1个月,到时经复查如达不到基本合格的,将责令其停止招生。审核结果将由县教育局发文并在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幼儿园年度审核将作为下半年幼儿园等级评估的主要依据。审核结果为合格的则可参加县一、二级幼儿园等级评估。
3、幼儿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审核结论为限期整改或责令停止招生。
(1)幼儿园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卫生条件差。
(2)2006年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幼儿重大伤害的。
(3)班级人数超标准人数10人以上的。
(4)规模在200人以下的幼儿园,还继续使用自备车接送幼儿或委托他人自备车接送幼儿的。
(5)幼儿园没有通过正常程序擅自改变园址、举办者或法人代表的。
逾期不提交年度审核材料的幼儿园,将视作要求终止办园处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撤销。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开展幼儿园年度审核工作,是一项正常性的教育教学工作检查,其目的是以查促进,以查促改,以查提高。请你们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和材料的整理、上报等工作,以保证审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00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基础教育 幼儿园 管理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民政局,各镇乡中心小学。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3月19日印发
(纸质印发2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