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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溪乡领导班子“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方案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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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2007]17

关于印发龙溪乡领导班子“树新形象、创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属各党支部:

现将《龙溪乡领导班子“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2007318

 

龙溪乡领导班子“树新形象、创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增创优势,争先进位,根据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乡党委研究决定,在乡领导班子中开展以“团结和谐干在实处、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为主要内容的“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作风建设年”的总体安排,紧紧围绕加强乡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通过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健全制度、为民办实事,树立政治坚定、勤奋好学;心系百姓、真情为民;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民主和谐、团结协作;道德高尚、清廉节俭的新形象,进一步提高乡领导班子领导和谐社会构建、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为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活动

1、开展蹲村调研活动。乡领导班子成员在3月份要抽出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选择一个村,开展以“找问题、理思路、谋发展、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蹲村调研活动。调研中要做到进行一次上门走访,召开一次民主恳谈会,作一次形势报告,开展一次访贫问苦送温暖活动,形成一篇调研报告或心得体会,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2、开展为民办实事公开承诺活动。在深入调研、倾听意见的基础上,乡党委将确定2007年要办好的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20件实事,按照分工逐一分解到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实事的落实,并将每件实事的完成时限向社会群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3、开展外来人员服务月活动。定4月份为外来人员服务月,主要服务内容为:开展一次外来党员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规模上非公企业党支部中设立“党员示范岗”,积极鼓励外籍党员报名参加,鼓励企业将优秀外籍党员发展为企业中层干部;为外来人员提供优质计生服务;为外来人员提供各类就业信息,举办23次技能培训活动;邀请县司法局、县安监局相关人员开展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和咨询活动,维护外来人员合法权益;组织外来人员参加县第12届运动会。

4、开展农民建房难专项攻坚活动。针对农民建房难问题,在不放松“双违”整治的同时,通过规划调整、旧村改造、宅基地整理等办法增加用地指标,并邀请县相关部门召开几次现场集中办公会议,分批逐步予以解决。

5、开展党内关爱“送温暖”活动。要关爱基层困难党员、困难群众,结合“七·一”等重大节庆,开展形式多样的经常性的访贫问苦活动。依托蕲春党建工作站,加大对外来党员的关爱力度,帮助解决外来党员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建立健全乡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困难户制度,做到困难群众家家有人帮,户户有人管。

6、开展贯彻落实村级党建工作责任制活动。乡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担负起抓好各自联系村党建工作的责任,通过实施村干部例会、村干部坐班、村干部述职述廉等多项制度,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干部队伍活力,推动村级党建工作的开展。同时,结合县基层基础年活动,在全乡20个村中开展“五抓五促强班子”活动,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优化、素质优良、勤政廉洁、团结务实、奋发有为、群众满意的村干部队伍,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村级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章立制

1、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在乡机关,完善“一三五”服务日及分线服务月制度。定周一为驻村干部服务日。各驻村干部主动下到所派驻的村,与村干部共同梳理一周内村级及群众所要办理的各类事务,了解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方法。周三为乡领导接待日。乡党政班子成员轮流坐阵全程办,接待群众办事及来信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周五为突出问题处理日。将本星期内机关干部下村及接待日群众反映的情况集中后,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合全乡各线力量由乡主要领导牵头进行集中解决。并根据乡党委的中心工作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每月确定一条线为工作重点,在工作精力上予以倾斜,组织机关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做到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在村级,通过实施村干部坐班,发挥村级代办点作用,将服务窗口下移,把一些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民政救济款的领取、农医保药费的报销、老党员补助金的发放等,授权到村级窗口,形成规范制度,健全乡村两级为民服务体系。

2、建立健全驻村联户制度。要求每位县管领导干部至少驻一个村,联系510家农户,建立特殊群体(威望人士、困难户、重点户等)档案,加强联系,沟通感情。主要任务是帮助村里建设一个团结干事的好班子;帮助村民谋划一条增收致富的好路子;帮助村里化解消除一批矛盾隐患;帮助村里办成一至二件实事;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困难。每位乡班子成员保证每月下村不少于10天,每年走访调查农户不少于100户。在工作中要做到“五必到”:即村两委会、党员及村民大会等各类重要会议必到;村重大经济活动,包括集体经济项目确定、招投标、签订合同、村级集体资产转让变更、村干部工作报告和村务、财务公开日等必到;村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理必到;抗台抢险救灾等急难工作必到;村要求联系驻村领导参与的接待来宾及上级领导调研考察等工作必到。

3、完善民主恳谈制度。在总结2006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恳谈日”制度。乡领导班子成员要采取定期恳谈、敞门恳谈等方式,每月10日到各自所联系的村参加“恳谈日”活动,开展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公布自己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随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结合制定每月工作要点,明确当月“恳谈日”地点、专题和恳谈对象,通过敞门恳谈,帮助解决群众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力求让基层满意、使群众高兴。并抓好督促检查,对收集和反馈的恳谈事项进行专题梳理和研究,落实承办负责人,全程跟踪,全程服务。

4、推行绩效公开考评制度。出台《龙溪乡绩效公开考评实施办法》,将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分工、工作进展和绩效表现等情况一一公开,做到月初有计划、月底有小结,并在《龙溪督查通报》、乡政府网站和机关效能公开栏里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对每一位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公示情况建立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

5、完善健全“三重一大”票决制度。凡是涉及“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财务支出)事项都必须采用投票形式进行表决。要建立相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提高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开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保持党的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有效举措,是改进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乡领导班子成员要从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抓好主题实践活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注重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不搞花架子,不应会走过场,切实按照“干部转作风,群众得实惠”的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督查。乡党委将邀请各级代表、村干部和服务对象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及时掌握实践活动进程,及时发现和改进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确保活动质量。

 

 

党委[2007]19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龙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在全乡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的

                    

 

各村、乡属各单位:

根据玉县委办[2007]28号文件《关于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不断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乡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计生”的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生育的舆论氛围,努力遏制违法生育上升的势头,为实现全岛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乡开展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使四项节育手术全部得到落实,“三查”服务遗留彻底扫清,历年遗留的社会抚养费足额征收,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和市民化待遇机制得到全面建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坚持宣传引路,营造强势宣传氛围,着重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的学习宣传。各村要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通过零距离、互动式、人性化的宣传方式,对90%以上的育龄群众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教育。要发挥计生协会的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全乡30%以上的村计生协会要组织会员,集中开展一次面对面的教育活动。

(二)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照省《条例》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执法“综治专项活动”的通知》(台市委办发电[2007]28号)精神,全面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2006年以来违法生育对象的征收率达到80%以上,符合率达到70%以上,确保“十五”期间“挤水分”中发现的违法生育对象当年征收率达到60%以上, 符合率达到50%以上。对家庭年收入明显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国税、地税、工商、房管等部门要积极协助调查,摸清其实际收入水平和资产状况,依法就高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缴纳的对象,一律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全面落实四项节育手术。对遵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应做好知情选择的科学指导,动员落实以上环为主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200661日后违法多生一胎及以上的夫妇,要按照《中共玉环县委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四项节育措施,切实加强孕前管理的意见》(玉县委[2006]27号)精神,依法落实结扎手术。对非法怀孕对象,要实行个案跟踪调查,及时落实补求措施,造成大月份非法怀孕的,要追究失职者的责任。

(四)加强“三查”服务。各村要通过调查摸底,准确掌握遗留底数,逐个查明遗留原因并进行归类造册。要严格落实乡村干部责任制,采取说服教育、登门服务、外出“追尾”等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把遗留数控制在最少的限度内。

(五)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通过加强管理和服务,使85%以上的外来育龄妇女得到登记和验证,80%以上的育龄妇女得到随访和服务,外出人口发证率达到85%以上,其中已婚育龄妇女联系落实率达到80%以上。要认真做好免费送避孕药具和宣传品服务工作。

(六)强化计划生育合同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要逐个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面约定相应的节育措施。要及时做好遗留对象的补签工作。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象,要依合同约定收取违约金,拒不支付违约金的,要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工作步骤

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时间安排为3个月,从315日开始到615日结束。具体分3个步骤:

(一)调查宣传阶段(315日至415日)

1、调查摸底。广泛发动机关干部、各村干部、村计生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三查”服务遗留、四项节育手术遗留、社会抚养费征收遗留、未签订合同对象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对象的底数,查明遗留原因,分类汇编成册。此项工作务求情况真实,数据准确。

2制订计划。计生办按照工作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排出具体工作日程表。

3、宣传动员。坚持县、乡和村三级联动,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平台,掀起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热潮,大力营造依法实施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乡村两级分别召开较大规模的“执法季”活动动员大会,部署任务,明确责任。

4、数据上报。计生办公室要将调查摸底后汇总的数据,在412前上报县“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416531日)

各村要根据乡里的统一部署,将四项手术落实、“三查”遗留扫尾、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和合同签订等任务进行科学安排,分解落实,责任到人,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工作。对重点对象户,乡政府要会同县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执法行动,切实做到声势大、影响广、成效好。计生办公室每周向乡“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实际工作进度,经汇总后报乡主要领导。

(三)巩固提高阶段(61日至615日)

各村要根据“执法季”活动要求,对前阶段工作进行回顾总结、查漏补缺和完善提高,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乡“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里在各村自查自纠、总结完善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活动有特色、任务完成好的村召开现场会,推广经验,促进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水平的提高。为使“执法季”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乡里将这次活动的工作目标落实情况,纳入到2007年度各村人口计划生育岗位责任制考核范围,一起进行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人员、措施、力度到位,乡里成立“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金启光和党委副书记、乡长郑达忠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君钦、纪委书记陈礼平、乡人大副主席袁湘华、副乡长王天德担任,成员由各办主任、各村书记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王天德兼任。同时,各村也要相应成立“执法季”领导小组。乡财政要安排足够经费,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加强督查。计划生育“执法季”活动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大,任务重,政策性强,各村要集中精力,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杜绝各类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发生,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乡“执法季”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乡面上工作的督查指导,乡联村领导每月不少于2次到联系村督查指导,督促各村扎实开展“执法季”活动。必要时召开进度后进村工作汇报会,分析后进原因,研究对策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三)强化责任。机关干部、各村要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无措施、精力不到位造成失职的,要按照责任追求制度,严格追究相关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各村要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在四项节育手术落实、“三查”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计生合同落实执行等工作中,有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要给予通报批评,有两项以上达不到要求的,要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对各项措施超额完成的村和表现出色的机关干部,在年度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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