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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台考发[2007]1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今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法规和综合知识(药学、中药学)
下午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报考条件及专业工作年限计算。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相应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参加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须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及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2、参加药学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7年;
(2)取得药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6年;
(3)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4年;
(4)取得药学和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2年。
(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报考条件中有关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报考条件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07年底。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今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级别设初、中级两个级别;考试专业设置分为药学和中药学;各科目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考生答题时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四、网络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今年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
考生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报名表”(打印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必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信息一致),“报名表”上须粘贴与网上上传照片同版的二寸彩照一张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官证)复印件,并在诚信声明处签名,经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盖章后,携带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附复印件各一份)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参加药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凡从事药品经营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药学初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从事药学研制、检验、生产、监督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带受聘药师的聘任书(或聘任文件的复印件),于
经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
考生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五、阅卷工作由省统一组织进行。考点设在台州市政府所在地。
六、考试收费。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由考生在现场确认同时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联系电话:0576-88552710。
八、成绩公布。今年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由相关部门核准后公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并下载考试成绩。
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工作计划要求,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工作,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场纪律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七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