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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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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办事处关于实行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的
实 施 方 案
各办、村、社区: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工作绩效,进一步打造亲民、高效、便捷的服务型机关,为实现全岛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玉县委〔2007〕13号文件精神,结合城关实际,总结汲取以往绩效复式考评的经验,在办事处实行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机关干部自我加压,自我激励,自我监督,让工作绩效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努力以高效的工作让群众首肯,以优质的服务让群众满意,以积极的成效让群众信服,全力打造亲民、高效、便捷的服务型机关。
二、基本内容和主要环节
办事处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是指将班子成员、县管干部、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的工作分工、绩效承诺、绩效表现和工作纪律等情况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群众满意度和工作绩效作为考评和奖惩依据的一种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绩效公示、绩效考评、绩效奖惩三个环节。
(一)绩效公示
1、公示内容。(1)实行绩效分工公示。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中心工作、办事处年初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办事处党委政府认为需要公示的其他有关工作,按照班子成员职责权限,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完成时限。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按照“以事权定岗位”的原则,采取层层分解责任的方法,将工作任务量化到人,明确每个干部的绩效要求。(2)实行绩效承诺公示。对公示的绩效分工作出相应的绩效承诺,对没有按绩效承诺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必须在绩效公示栏上注明原因,并再次作出承诺。
2、公示方式。(1)绩效公示牌公示。在机关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绩效公示牌,按照班子成员每月一次、科室负责人每半月一次、一般干部每周一次的要求,及时对绩效表现进行公开。(2)文件、简报等形式公示。简报公示时要对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说明原因。(3)网上绩效专栏公示。在城关办事处党政信息网上开辟班子成员和科室绩效公示专栏,发布绩效完成情况等信息。
(二)绩效考评
1、考评内容
(1)绩效目标。一是县对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所涉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工作指标;二是办事处对各科室及工作人员和农村(社区)工作指导员下达的各类工作指标和任务。
(2)绩效行为。一是履行职责、工作效能情况;二是工作纪律、效能监察等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文明服务情况。
2、考评分值
考评分值由基准分、附加分和硬性扣分三部分组成。
(1)基准分。集体和个人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效能督评25%、民主测评占25%、目标核评占50%。集体的各项分值一般按该集体所属人员的平均值折计。
(2)附加分。全年考勤、督查中无通报批评的个人加1分;督查中受通报表扬的集体或个人,综合性每次加1分,单项每次加0.5分。在县对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中,线上考核分值名列全县第1名的,所涉及到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均加1.5分;线上考核分值名列全县第2名的,所涉及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均加1分;线上考核分值名列全县第3名的,所涉及到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均加0.5分;目标考核名次同期上浮3名的加0.5分,同期增位6名的加1分,上限最多加1分;目标考核名次同期下浮3名的减0.5分,同期下浮6名的减1分,下限最多减1分;其他因工作实绩突出的,经办事处党委批准,给予适当加分。
(3)硬性扣分。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违反了《办事处机关效能监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予以扣分,扣完为止。具体的分值以效能监察室提供为准;在县对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中,线上考核分值排位在全县后3名的,所涉及到的科室及工作人员均扣0.5分。
3、考评方式
绩效复式考评实行效能督评、民主测评、目标核评“三评”联动运行机制。
(1)效能督评。根据效能督察室考勤签到、日常督查、中心工作督查、效能监督员反馈、效能投诉查办等通报情况,对照《办事处机关效能监察管理办法》进行量化打分,递减扣分,扣完为止。
(2)民主测评。由机关工作人员内部自评互评和效能监督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务对象代表等外部测评两大块组成,按德、能、勤、绩、效五方面每年进行一次测评。
(3)目标核评。目标核评分两块:一是年度考核核评。按照办事处年初拟定的工作目标和县对办事处年度目标考核要求,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科室和工作人员,并根据考核分组,对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定。二是农村(社区)指导员工作核评。农村(社区)指导员工作由联系领导和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三大块组成,根据城关办事处农村(社区)指导员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年度核评一次。
年终,组宣统办公室汇总效能督评、民主测评、目标核评和附加分、硬性扣分等情况,拟定各科室和个人绩效考评分值、名次,报经办事处党委审核通过后,反馈给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复评。复评时限为3个工作日,对反馈的考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科室和个人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评申请,并附带复评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均在办事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同时,设立投诉电话(7239043)和投诉信箱。
(三)绩效奖惩
1、奖金发放依据
(1)绩效考评奖金计发标准。机关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评分值作为本年度专项考评奖金分配的依据,原则上按分值百分比乘以所发奖金数来计发,年终由财政办负责按此标准调补。主要领导按其他在岗班子成员(县管干部)的平均值计发;班子成员(县管干部)按分管科室负责人的平均值或按联系村社区指导员的平均值计发(多头分管、联系的,取平均值);无分管办、无联系村社区或外派借用的班子成员(县管干部),原则上按在岗班子成员(县管干部)的平均值下浮10%计发;离岗退养人员按考评奖金总额的60%计发;年度请病、事假半年以上的人员按考评奖金总额的50%计发;当年受到党政纪处分按20%计发;办事处聘用临时工考评奖金另外计发。
(2)岗位津贴计发标准。按不同岗位发放不同的津贴,具体标准另定。
2、评先评优依据。
绩效考评分值集体和个人排序中,集体前3位,为先进集体,给予所属工作人员(含分管联线领导)每人300元奖励;个人前12位,为先进个人,给予500元奖励。上报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原则上从绩效考评先进集体和个人中产生。
3、培养提拔依据。绩效考评分值个人排序前10位中,属县管后备干部的优先向县里推荐提拔使用;符合县管后备干部条件的优先向县里推荐为县管后备干部,符合办事处中层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予以提拔使用,并优先选送参加各类学习深造和挂职锻炼。
4、诫勉鞭策依据。绩效考评分值排序中,集体末1位的,为后进集体,对科室负责人实行诫勉谈话,若集体分值为60分以下加扣所属工作人员每人当年应得绩效考评奖金的20%。机关正式在编人员和聘用临时人员分别末2位的,实行诫勉通报,若个人分值为60分以下定为考评不称职或不合格,并加扣当年本人应得绩效考评奖金的50%。连续两年列为后进的集体,免去其办公室负责人职务,所属工作人员奖金按应得50%扣除。连续两年列为末2位的个人,其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属中层干部的予以免职;属正式在编人员的予以待岗,停发办事处年度考核奖金;属聘用临时工的,按临时工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正式在编人员连续二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事业人员有关管理规定,予以辞退。
三、组织领导
实行办事处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是大力推进干部作风
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办事处上下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办事处要将实行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在今年4月份全面推开。
(二)领导带头,整体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好绩效公示制的各项规定,率先垂范,作好榜样,以实际行动带动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的全面实施。科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要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搞好绩效公示各项工作,努力在绩效公示中转变作风。
(三)总结经验,着眼长效。要结合政务公开、深化全程办事代理制、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等工作,积极探索为民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长效工作机制。宣传科室要采取多种措施,广泛宣传实行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其他事项
(一)组宣统办公室负责《机关干部绩效公示制的实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解释。
(二)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生效,办事处现行规章制度与本实施办法相抵触,以本实施办法为准。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7年4月26日
主题词:机关工作制度 绩效公示制△ 实施方案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7年4月26日 印1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