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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
玉环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三产活县”战略,加大领导、协调力度,推进我县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玉环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
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是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的专门议事机构,主要职能为:
(一)研究提出全县服务业发展思路、主要目标和推进措施,协调组织全县服务业发展以及现代物流、重大商贸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根据全县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引进的需要,“一事一议”,专题研究制定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服务业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等重大活动,推进服务业重点企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
(三)督促、检查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和重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商议开展有关学习考察和交流研讨活动;
(五)协调处理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方式
(一)由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
(二)根据议题内容,由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相关单位组成。
三、联席会议召开形式及内容
县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召开:
(一)定期会议。一般每季度一次,由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主要是检查、交流阶段性工作执行情况,突出检查有关政策的落实和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研究落实下阶段工作安排。
(二)不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组织,一般由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召集,主要研究的是较为紧急、比较重要的事项,参加人员除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之外,可以扩大到包括与研究问题直接相关的镇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包括提请研究的问题、建议召开会议、形成会议决定、代表联席会议督查会议精神落实情况等。
四、联席会议相关重点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1、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做好服务业各主要行业规划的衔接平衡工作;提出并落实全县服务业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重点;具体掌握、检查和督促服务业工作进度,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并实行月报制度,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2、建立和完善全县服务业季度形势分析制度,分析预测服务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研究提出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政策建议。
3、编制全县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组织、筛选和上报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以及国债项目;协调组织服务业重点项目的前期论证,协同做好服务业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核报批;组织协调全县服务业对外招商和对外交流等有关工作。
4、会同县统计部门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做好统计指标的衔接;负责县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争取国家、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及其它扶持资金的支持。
5、规划协调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物流市场,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会同县经贸、旅游、工商等部门,搞好商贸流通、休闲旅游、商品和要素市场等专项规划,制订落实相关设施项目的建设计划。
6、实施对服务业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
加强对服务业发展思路的研究,明确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具体负责编制、调整、落实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制定落实政策措施,指导服务业加快发展;建立完善加快服务业发展的目标考核体系;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服务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对重大项目实行分类指导,跟踪督查;做好服务业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核把关、立项备案等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做好县第三产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
(三)县经贸局
制订和实施商贸行业和市场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维护流通秩序;研究和指导全县重要商品市场建设工作,负责县级商品批发市场的审核与管理;调查研究传统商业以及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新型业态和大型商贸设施建设的促进办法、措施。
(四)县财政局
负责审核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和性质;制订落实服务业项目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兑现有关贴息和奖励资金;根据服务业发展状况,切实保障专项资金和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对服务业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检查和指导,督促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服务业收费,提高税务开票率。
(五)县建设规划局
负责解决服务业项目建设许可审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区块、具体项目的规划布局和设计工作,对建设项目在规划设计调整、竣工验收、城市配套等方面提供便捷、优质服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引导,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县国土局
负责解决服务业建设项目土地审批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对列入县重点建设的服务业项目,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制订落实服务业项目用地优惠政策,简化土地审批程序。
(七)县统计局
负责服务业行业发展的数据统计工作,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加强和改进服务业统计工作,建立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增强服务业统计力量,健全统计网络,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建立与全县服务业发展目标一致的统计指标体系,正确评价服务业发展实际水平。
(八)县旅游局
制订和实施旅游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扶持政策;加强对旅行社、景区(点)、星级饭店等的检查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和服务行为;强化旅游区域合作,发展海岛特色旅游,引导旅游消费;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九)县工商局
培育和规范商品市场发展;严格按照服务业企业与个体经营户的登记标准进行工商登记,引导和督促规模以上服务业个体经营户向具有法人资格的有限公司发展;大力培育服务业商标品牌,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完善信用评价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做好消费者的维权工作。
二○○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