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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司〔2007〕21号
关于开展“恳谈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所、处、室、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为人民群众搭建一个畅所欲言、吐露心声的平台,进一步拓宽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恳谈日”活动的通知》(玉县委办[2007]1号)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围绕“访民情、解民优、促和谐”主题,解决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通过局领导干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恳谈,倾听民众心声,关心群众疾苦,畅通诉求渠道,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广大人民利益,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活动形式
恳谈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由局领导班子成员轮流进行,恳谈时间定为每个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四(安排半天)进行,如逢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月的月初,参加恳谈的人员要在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到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乡镇、村居(社区)、企业等进行走访恳谈,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并坚持三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现场登记制度并做好现场记录制度。准备一本“恳谈日”活动专用记录本,安排专人负责记录。对“恳谈日”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全程详细记录,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以及群众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要进行现场登记,以便以后联系和反馈。
(二)建立健全恳谈事项交办制度。对群众在恳谈活动中提出的要求和问题,能现场答复、解决的,要现场予以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按照事项的性质进行归类,做好交办工作,明确办理责任人;交办工作中要向群众作出明确的办理承诺,加大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落实的力度。
(三)建立健全回访制度。每次恳谈活动结束后,要通过上门走访、信函寄达等方式进行回访,倾听群众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三、工作要求
在组织开展“恳谈日”活动前,恳谈人员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在综合调查研究、分析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活动中,要以务实诚恳的态度,认真听取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建议,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意见、建议要逐项进行登记,有效落实,解决群众的困难。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恳谈日”活动的领导,特成立局“恳谈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应玉林局长任组长,颜建芳副局长、盛光伟副局长、李向阳副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的主要职责为:局党组负责总的协调联络指导工作;政工科负责对参加“恳谈日”活动时群众反映的问题的督办落实;办公室负责基层情况的综合分析研究,“恳谈日”制度的探索和完善,并负责制度推广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度和协助工作。其他各个科室要做好协助工作,确保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玉环县司法局开展“恳谈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局班子“恳谈日”活动具体工作安排表
玉环县司法局
二OO七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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