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要求印发《关于玉环县机关大院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机关大院现有停车库、停车位53只,原招待所停车位31只。据统计,机关大院内各单位拥有公车68辆,在原招待所上班的单位拥有公车14辆。机关大院外县直属单位车辆各拥有一辆准入通行证。按目前停车库、停车位现状,机关大院尚不能容纳机关大院公车及部分拥有准入通行证车辆停放。
随着机关干部经济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私有轿车越来越多。据不完全统计,机关大院内各单位干部职工驾私车上班的轿车就有38辆,在原招待所上班的干部职工驾私车上班的轿车15辆。前段时间,由于机关大院内停车位有限,干部职工上班期间私车停放在机关大院内,严重影响公车和拥有准入通行证车辆的停放及车道的畅通。近阶段,我局加强了机关大院车辆出入管理,禁止了私有车辆进入机关大院,但部分驾私车上班的干部职工不理解、支持,有时驾私车强行闯入。为规范机关大院车辆管理,特提请县委办、县府办以两办的名义发文,印发《关于机关大院车辆出入管理规定》。我局建议的机关大院车辆出入管理规定见附页。当否,请批复。
附件:《关于玉环县机关大院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OO七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车辆 管理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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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
王以好常委副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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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07年8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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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环县委办公室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机关大院车辆
出入管理规定》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县政府机关大院车辆出入管理,确保机关大院安全有序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出入县政府机关大院的车辆的一律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放的通行证(机关大院内各单位车辆除外)通行。
二、机关大院内机关干部职工驾私车上班的私有车辆,一律停放在机关大院大门口对面的停车场或原招待所停车场内,停满为止。
三、进入机关大院的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保卫人员的管理,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有固定车库的车辆一律进入车库,无固定车库的车辆在固定的停车位停放,货车必须凭购货单位证明登记后进入,严禁出租车入院。
四、在机关大院内上班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按指定地点整齐停放,外来人员的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机关大院大门口对面人行道处。
五、本规定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