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
为切实规范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提高农业项目申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玉环县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予以执行。
附件:玉环县农业项目申报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农业项目 申报办法 通知
抄送:陈明迪副县长。
玉环县农业局办公室 2007年5月29日印发
玉环县农业产业化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为积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县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扶持原则
农业产业化要紧紧围绕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发展,重点扶持文旦、杨梅、葡萄、盘菜、丝毛乌骨鸡、獭兔、滩涂(围塘)养殖、网箱养殖等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其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对符合优势农产品区域规划,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与农民建立稳定产销协作关系,特别是对实行“订单”收购农产品、“二次返利”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殖(贩销)大户进行扶持,提高其对广大农民的带动能力和参与市场的竞争力。
二、扶持重点
1、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成效明显,并与农民建立稳定的产销协作关系,实行“订单”收购、“二次返利”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农业园区建设项目,实施“农业走出去”的县外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
2、引进、开发和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农产品加工、储藏、包装、保鲜等新技术。
3、开展市场信息服务,建立营销网络,参加各类农产品推介活动等。
4、申报农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培育产品品牌,提供食品安全服务。
5、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补贴。
三、申报程序
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填写《玉环县农业项目申报表》,并附相关的效益、规模等证明材料,经所在镇乡或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根据项目性质,会同相关部门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是否予以扶持。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一律用A4纸张打印。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原则上为每年6月份,逾期或提早均不予受理,对个别季节强,统一时间内无法验收的项目,可提前向县农业局提出申请。
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单位收到的资金必须全额用于技术改造和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各种奖金和福利开支。各镇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地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凡发现有虚报、骗取、套取、挪用、移用项目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除责令立即纠正并收回所补资金外,二年内不得申报项目,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
玉环县农业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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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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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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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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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基地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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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开始时间 |
项目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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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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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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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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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乡)或主管部门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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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
注:本表一式二份,于每年6月份上报农业局产业发展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