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玉环县安监局2007年度平安创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日
玉环县安监局2007年度平安创建实施方案
根据《2007年度创建“平安玉环”工作考核办法》(玉县委办〔2007〕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安监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省、市平安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明确目标,负重拼搏,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为我县实现全岛城市化、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确保不发生平安考核办法规定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特大事项;努力达到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平安创建评审条件,力争再创平安创建工作先进单位。
三、组织领导
局里成立以陈义彪局长为组长,陈义平、陈樟锋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平安玉环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工作措施
1、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责任书签订的死角和盲区;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投入,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改变责任不清、管理不严、有章不循的状况。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和奖罚等各项措施。
2、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声势更浩大、效果更明显的社会化宣传,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各级干部和广大企业负责人、职工为重点对象,上好一堂县管领导干部安全法制课,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开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履行《条例》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三是大力推进全员培训工程。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和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的培训措施等方式,保质保量地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水平。2007年,计划培训企业负责人3000人,安全管理人员4000人,特种作业人员1200人,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
3、抓好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海上运输、渔船捕捞作业及运输安全、消防安全、木业企业安全等专项整治,突出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对存在较多漏洞和死角、死亡事故仍然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确定一批事故隐患整改单位,实施挂牌,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
4、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机制。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检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高密度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尽早整改。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处罚,依法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对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按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惩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是解决好执法授权问题。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实际,在进一步强化镇乡(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同时,赋予其相应的行政管理权和一定的行政处罚权。
5、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打牢安全监管基石。一是建立健全县、镇、村、企四级监管网络。在各镇乡(办事处)全面推进安监中队规范化建设,以“一张安全生产分类管理动态一览表、一张辖区企业分布平面图、一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套安全生产台帐、一个企业基本数据库”等“五个一”为主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工作机制;继续完善企业安全生产A、B、C分类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建档、跟踪督促、整改销案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各村居社区继续推行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配备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适应现阶段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专职安全员。同时,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以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监管组织,落实专人抓安全。二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配备安全监管装备,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引导、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改善生产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6、发挥协调监管作用,提高安全综合监管水平。协调公安、交通、海洋渔业、海事、建设规划、工商、卫生、质检、旅游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主动履行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共同监管。监管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努力做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注重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7、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监管有效实施。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镇乡和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优评先的资格。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根据县里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县安委会每季度进行督查,对超出季度控制指标的镇乡和部门及时给予通报。三是建立黄红牌警告制度。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监管不力的镇乡和部门实行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未整改完成的实行红牌警告。同时,对红牌警告的单位和负责人,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是建立有奖举报制,设立举报电话,拨出专项资金,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调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的积极性。
8、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注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自身能力建设,一方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协调、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其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从而打造一支真正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技术精湛、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9、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内容,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创建“平安玉环”提供安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