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创建县级生态示范村的通知
各村(居):
为了切实推进我镇创建省级生态示范镇工作,积极开展创建县级生态示范村活动,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创造性地完成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人口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县创建的各项考核指标,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坦浦、徐都、王家、礁西、芳斗村为2007年县级生态示范创建村,现将《玉环县县级生态村自查表》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OO七年六月十八日
主题词:生态 创建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