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玉环县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县建设规划局、各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管理,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713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城市道路占道、挖掘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城市道路的含义。根据《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45号令)规定:“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范围内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等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街巷道路、楼间通道、路面边缘至现有合法建筑物之间的土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路肩、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道路两侧边坡边沟、照明设施、路名牌、吨位牌等附属设施”。“桥梁设施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照明设施、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桥梁附属设施和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二、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收取范围。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原国家物价局《关于印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1993410号)第四条的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拆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摊设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占道费。因施工、抢修地下管线或其他情况需要挖掘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道路挖掘修复费”。

三、城市道路占道、挖掘费收费标准。在省规定的收费标准幅度内,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道路等级、道路区位、占道性质、使用期限等实际情况,确定我县城市道路占道收费标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玉环县城市道路等级划分详见附件3,涉及到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管理的路段,收费主体、收费标准从其有权审批部门。

四、下列情况不得收取城市道路占道费:

(一)经市、县人民政府权限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贸易市场;

(二)非经营性社会服务活动;

(三)凡不占用城市道路,利用建筑物、构筑物立面及房顶空间设立店名、招牌和广告的;

(四)公益性广告、标志;

(五)通过招标拍卖或协议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占道;

(六)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五、下列情况不得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一)市政工程施工和养护维修作业;

(二)单位在自有场地内的道路挖掘;

(三)由挖掘单位按规定要求负责修复的。

六、城市道路占道、挖掘修复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城市道路养护、修复和管理。执收部门应到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本通知自200781日起执行。

附件:1、玉环县城市道路占道收费项目和标准

      2、玉环县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

      3、玉环县城市道路等级划分

 

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抄送:省物价局、财政厅、市发展和改革局、县府办、县公路管理段。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3662.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