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同意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批复
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举办者:
你们申请办理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及业务主管部门玉环县教育局玉教基[2006]65号文件的批复,经审核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具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准予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依法登记后,要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并于每年的3
月底之前到玉环县民政局领取《年度检查报告书》,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的印章式样、银行帐号报我局备案。
特此批复!
附件:玉环县中大学校附属幼儿园登记情况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玉环县中大附属幼儿园
登 记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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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法定 代表人 |
性质 |
开办资金 (万元)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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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中 大学校附 属幼儿园 |
张海斌 |
法人 |
20 |
县陈屿双峰路 21—2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