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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玉环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科室,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心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为加强教育系统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信息质量,拓宽教育信息报送渠道,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信息,是指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提供重要情况,指导教育事业工作发展所必需的,具有时效性、动态性、综合性、政策性、权威性等特征的信息。

    二、信息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做到迅速、准确、及时、安全报送。

三、局各科室、各学校应确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教育局办公室负责汇集、处理全县教育系统信息。

    四、信息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根据教育系统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信息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处理、通报、存储政务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开展信息工作经验交流,了解和指导各科室、学校的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

五、各科室、学校应增强信息工作意识,完善规章制度,掌握基本的工作方法和程序,把报送信息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履行责任,常抓不懈。

六、各学校应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本单位的信息工作责任人,指定1-2名了解本单位情况并具有一定分析能力和文字水平的人员担任信息工作联络员(简称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综合、分析和上报工作。信息工作责任人和信息员工作变动后,应及时补充并及时报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七、信息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熟悉国家政策尤其是教育部门的大政方针和本科室、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具有较高的理论文字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捕捉、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八、信息员的基本任务:

(一)主动了解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发展战略,本县教育发展情况以及本科室、学校工作进展及动态;

(二)协调本科室、学校的信息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地收集、整理、报送信息;

(三)与教育局办公室经常保持联系,承办有关信息事务。

九、上报信息的内容:

(一)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

1、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的学习贯彻执行情况;

2、贯彻执行教育局的重要决策的具体思路、工作部署、方法措施以及修正、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基层党组织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的做法和效果。

(二)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情况

1、学校内部管理、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的情况;

2、学校教育改革创新的方法措施和成功经验;

3、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进展和成果;

4、学校的重要对外交往情况;

5、促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学校稳定状况和教职工思想动态情况

1、各类突发性重大事故。包括伤亡事件、灾害和重大灾情等;

2、重大社情。如上访、罢教、罢课和非法集会等影响安定、稳定的情况,本单位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

3、重要思想动态。学校师生的主要思想动态、倾向性反映以及教职工最关心、议论较多、意见较大的问题等;

4、其他须向领导提供的重要情况。

十、各单位应对采集到的信息认真进行筛选、分类、加工、处理;编辑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主题鲜明、格式规范、言简意赅、文字通顺、术语准确。

十一、信息员应把握信息的文字加工、送审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责任制,确保工作质量和信息安全。

十二、信息报送应一事一报,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等快捷方式及时报送,也可以通过文件、传真等多种方式传送。各科室、学校应当及时、按质、按量报送信息,在依法保守秘密的前提下,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十三、信息报送的时限要求:报送信息要求及时、准确,保证实效性。各科室、学校的工作进展情况,要在作出部署的同时报送;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随时跟踪,及时上报;教育局的重大决策出台后,要及时报送执行情况;重大突发事件要求在事发后一小时内报送。

十四、信息报送基本制度:教育局办公室应适时发布信息报送要点,供各科室、学校搜集、报送信息时参考。也可向有关科室、学校发出重要信息预约通知,提出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各科室、学校按要求积极组织专人搜集材料和撰写,按时上报。

十五、重大、突发性信息报送要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 

十六、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有信息公文和网上发布两种形式。信息来源主要为各科室、学校报送的信息、约稿或者领导批示刊载的信息。

(一)信息公文:玉环教育信息。

(二)网上发布:玉环教育信息网。

十七、采用后的信息原件和领导签批件应妥善保管,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移交保管。

十八、各科室、学校要加强信息的保密工作。对有密级的信息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处理。

十九、信息的上报和考核按照《玉环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见附件),教育局对各科室、学校报送信息及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

  二十、信息工作要纳入各科室、学校年度工作考评。教育局每年对所采用的信息进行评选,并对提供信息的科室、学校和信息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并通报表彰,对于上报信息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瞒报漏报重大信息的单位,将予以口头或书面通报批评,以促进信息质量的不断提高。

二十一、本办法自发文起实施。

附件:《玉环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玉环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上级部门有关信息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修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局各科室、县属学校、各中小学、成技校。

  二、计分办法

  1、凡被县教育局《玉环教育信息网》校园播报栏目录用的每篇2分,首页录用每篇3分;

  2、被《玉环教育信息》录用的简讯每篇5分,标题信息每篇10分;

  3、被《今日玉环》、玉环电视台、玉环广播电台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10分;

  4、被县府办、县委办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20分。

  5、被台州市教育局简报、台州电视台、台州广播电台、《台州日报》等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20分;被浙江省教育厅简报、《教育信息报》、省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浙江日报》等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40分;被《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等国家级媒体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60分。

  6、其他被县、市、省等网站录用的信息计分标准参照上述标准降一档执行;

  7、凡被重复录用的计最高分,而不重复计分;

  8、积极征订信息报刊的另行加分;

  9、漏报、迟报、瞒报重大突发性和紧急性的信息,视情节轻重扣10—8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

  10、未尽事宜由教育局办公室认定。

  三、考核指标

单位

考核指标

单位

考核指标

局办公室

200

   城关四中

60

组织人事科

80

  坎门一中

100

纪检监察审计科

60

坎门二中

60

基础教育科

80

陈屿中学

100

职教成教科

80

古顺中学

60

计划财务科

50

楚门一中

100

教育信息中心

100

楚门二中

60

招生自考办

50

清港中学

100

勤工俭学科

30

芦浦中学

60

电教仪器站

50

干江中学

60

教育督导办公室

30

沙门中学

60

教育工会

50

龙溪中学

60

离退休管理中心

30

城关中心小学

100

教研室

100

坎门中心小学

100

教科所

80

陈屿中心小学

100

楚门中学

100

楚门中心小学

100

玉城中学

100

清港中心小学

100

坎门中学

100

芦浦中心小学

80

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00

沙门中心小学

80

东方中学

100

龙溪中心小学

80

浙江电大玉环学院

50

鸡山乡学校

60

县教师进修学校

50

海山乡学校

60

环山小学

100

城关成技校

30

县中心幼儿园

100

坎门成技校

30

城关一中

100

陈屿成技校

30

城关二中

60

沙门成技校

20

城关三中

60

  四、报送方式

  所有信息都应通过玉环教育信息网K12系统上报,紧急信息报送时,还应电话联系,联系电话:87279799  传真:87211149,信息上报地址:K12消息收发办公室yh_zxj。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列入年度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完成信息工作指标任务的单位在学校目标管理考核中得满分;未完成指标的80%不得分,80%以上按比例酌情扣分。

  2、先进评选:完成信息指标任务的单位可参加县教育系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信息员评选。教育局发给荣誉证书并予以通报表扬。

  本办法自2008年3月开始实施,每学年度考核一次。

                            

   

   

   

  主题词:教育宣传  信息工作  管理办法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2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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