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中小学,中心幼儿园:
现将《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台语委[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积极开展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于3月14日前上报玉环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联系人:叶梦洁,联系电话:87221538。E-mail:yemengjie823@126.com。
二○○八年三月六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工作 学校 示范 评估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3月6日印发
(纸质印发5份)
|
文件 |
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台语委〔2008〕10号
台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市级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程度,根据《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工作的通知》(浙语办〔200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开展第二批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程序
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在组织开展县(市、区)级示范校评选的基础上,推选若干所学校向市语委、市教育局提出申报;市属学校直接向市语委、市教育局提出申报。
二、名额分配
(一)市级示范校分为四类:小学幼儿园类、普通中学类、普通中职类和高校类。
(二)第二批市级示范校的申报名额分配如下:
临海、温岭各15所,其它县(区)各10所。在此基础上台州市语委、教育局推选20所申报浙江省第二批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三、申报材料
(一)请各县(市、区)语委、教育局提供以下材料:
1.开展县(市、区)级示范校评选的工作报告(评选工作程序、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等);
2.推选台州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排序表(见附件一);
3.各推选学校的自查报告(学校概况介绍、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经验体会、自查过程及县市区级示范校评选结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验、特色与成果展示等);
4.台州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见附件二)。
(二)请各市直学校提供以下材料:
1.自查报告(学校概况介绍、参加示范校创建活动的经验体会、自查过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验、特色与成果展示等);
2.台州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
(三)上述材料(纸质文档各一式2份,电子文档1份)于3月31日前上报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许素华,联系电话:88582087,E-mail: tzxiaoxu@163.com。
四、认定办法和要求
(一)市级示范校认定工作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办法。
(二)各县(市、区)在推选市级示范校前,要认真开展县(市、区)级示范校的评选工作。未开展评选工作的,暂不参加市级示范校认定。
(三)市级示范校的推选应兼顾各级各类学校,并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农村学校的名额不低于20%。
(四)市语委、教育局将在审查各上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市直属学校进行实地考查,对各县(市、区)推选的学校进行抽查。凡达到标准的,由市语委、市教育局授予市级示范校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省级示范校由市语委、市教育局在市级示范校中选拔,并向省语委、省教育厅提出申报,由教育厅、省语委组织认定。
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创建活动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切忌形式主义。示范校不搞“终身制”,对已命名的学校,市语委、市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复评或抽查,对明显退步、达不到标准的,将取消其称号。
二00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推荐台州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名单排序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 表 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
编号 |
学 校 |
类 别 |
县级示范校 评选得分 |
备注 |
注:1.“类别”一栏选填:小学幼儿园类、普通中学类、普通中职类或高校类。
2.农村学校在“备注”栏中注出。
3.市属学校不填此表。
附件2:
台州市第二批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申报表
|
学 校 |
类 别 |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
县级示范校评选结果(市属学校自查得分) |
A类指标得分: B类指标得分: C类指标得分: D类指标得分: 总得分: | ||
|
县(市、区)语委、教育局(市属学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
省语委、省教育厅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类别”一栏选填:小学幼儿园类、普通中学类、普通中职类或高校类。
2.市属学校申报时在第一栏填自查得分,第二栏填学校意见并盖章。
主题词:语言文字工作 学校 示范 评估 通知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2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