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司〔2008〕2号
关于在全局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
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所、处、室、中心: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现就贯彻落实《中共玉环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玉县委〔2008〕1号),在全局开展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围绕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
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新
一轮创业创新中继续走在前列提供理论支撑、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主要内容
开展“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学习贯穿始终。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修正案)》,遵照市、县委的要求,努力在“七个深刻领会”上下功夫,真正做到领导干部学深学透、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掌握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基本内容。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与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把主题宣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过程,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转化为实施“全岛城市化”战略,推进新一轮创业创新的过程。
1、牢牢把握主题,切实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的主题;进一步明确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进一步把全县司法行政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确立的共同理想、共同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上来,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断增强全县司法行政人员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2、始终贯穿主线,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必须牢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进一步明确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关键在于长期坚持、努力实践。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3、明确主要任务,切实把力量凝聚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上来。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全面了解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进一步深刻领会“增强发展协调性,努力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等五个方面,是党的十七大适应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在十六大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基础上对我国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坚定信心、埋头苦干,清醒而顽强地为之奋斗。
4、结合本局实际,切实把全县司法行政人员的创业创新热情引导到实施“全岛城市化”战略上来。通过主题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刻领会县委提出的“全岛城市化”战略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充分认识到“全岛城市化”战略既是承接省委“两创”战略的有效平台,更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和主要任务的重要途径。要根据县委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将战略目标战术化、主要目标具体化。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以创新的理念、改革的思路、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和其他各方面的创新,努力在全局进一步形成全民创业、全面创新的生动局面。
三、方法步骤
主题宣传教育时间从2008年1月份开始至2008年6月底告一段落。整个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实施步骤为:
1、动员部署阶段(2008年1月至2月)。认真制订宣传教育活动计划,设计教育载体,及时组织召开动员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也要开好动员会,制订实施方案,进行具体部署。一要成立领导机构。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成立相应的主题宣传教育领导机构,要保证精力、时间到位。二要认真制订计划。局党组要对本单位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作一次认真研究,根据县委的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计划,部署宣传教育工作。2月底前,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将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计划报送局办公室。三要召开动员会。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在2月底前召开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主要负责人作动员,统一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四要精心设计载体。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按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努力创新教育载体。
2、专题教育阶段(2008年3月至4月底)。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党章(修正案)》,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学习县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二次会议报告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 “创业服务年、创新推进年”和创建“七型”人民满意机关,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教育中,按照“又好又快”、科学发展的要求,谋划全局的发展思路,真正做到用党的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县委县政府战略谋局落到实处。
3、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5月至6月底)。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要对本单位的主题宣传教育进行一次自查总结,迎接检查。教育过程中将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督查。检查主要看教育的广度、深度和解决问题的力度,具体内容是:(1)领导是否重视,工作是否到位;(2)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如何;(3)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教育面是否达到要求;(4)发展的目标是否明确,干部群众精神是否振奋;(5)创建“人民满意机关”的措施是否有力,破解难题和为群众办实事的成效如何。
四、组织领导
1、建立工作机构。成立局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三位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好本单位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力求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
2、精心组织实施。局党员领导干部在党的十七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抓好贯彻落实。局党组织要根据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组织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周一学习夜、党课、中心发言等各种形式的学习,要借助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和讲师团力量,增强教育效果。要按照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和“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每个党员干部在整个主题教育活动中读好一本书、做好一本学习笔记、每个专题接受一次辅导、参加一次知识竞赛、写一篇体会文章,保证学习活动取得成效。
3、加强宣传指导。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要运用《玉环法制》报、玉环普法网、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加强十七大精神的宣传,要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本单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和经验。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指导督查,保证主题宣传教育严格按照县委的要求开展。
玉环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