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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命名东方中学等七所学校为县第六批绿色学校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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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中小学,镇乡中心幼儿园:

  加强青少年环境教育,增强青少年的环境意识和参与保护环境的能力,是全面提高青少年素质,造就爱护环境的新一代公民,推进玉环生态县建设的需要。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自2001年以来,我县始终把环境教育作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来抓,组织学校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通过课堂渗透和各种活动,提高了师生的环境意识和参与热情,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改进了学校管理和污染防治建设,使中小学的环境教育更加生动、更富实效,取得了新进展。为表彰先进、检验学校创建成果,根据《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继续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玉教基[2007]58号)文件要求,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联合于2007年12月初对各“绿色学校”创建申报学校进行了验收考评工作。经认真评估考核,现将“绿色学校”名单公布如下:

  东方中学、坎门第二初级中学、清港镇初级中学、城关实验小学、陈屿普青小学、陈屿古顺小学、陈屿中心幼儿园

  希望受命名的学校珍视和保持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总结和提高,争创市、省级乃至更高一级“绿色学校”。希望更多的学校加入到创建“绿色学校”活动中来,把环境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环境意识,不断推进我县“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玉环县教育局

                      玉环县环境保护局

  2008年1月18日

   

   

  主题词:绿色学校  命名  通知

  抄  送:市教育局,市环境保护局,县府办,县委宣传部。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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