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上级及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精神,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我局将从3月10日至4月底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现根据《关于广泛开展“平安综治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玉平安办[2008]1号)确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玉环”,构建和谐社会总目标,创新宣传的内容、形式和手段,通过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载体和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我县平安建设向纵深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七大和上级及全县政法工作会议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全省建设“平安浙江”会议精神。
2、宣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探索从防范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的好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就业、就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
3、开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治安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宣传开展各地“综治进民企”工作,强化企业社会责任等经验做法和成效;宣传各地各部门开展“平安乡镇”、“平安单位”、“平安村(居、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渔场”、“平安家庭”等基层基础创建活动的成效及先进典型。
6、宣传各级政法机关、综治部门深刻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强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7、宣传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情况;宣传广大干部群众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尤其是2007年度全县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十佳政法干警”、“十佳示范综治工作站”、“十佳综治示范企业”的事迹。
8、宣传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对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情况;宣传通过“严打”整治行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
三、宣传形式
1、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重申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
2、通过在工作中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的方式,除了在日常的工作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还要专门在劳动线范围内召开一次《劳动合同法》的研讨。
3、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村(居、社区)、工业区、企业附近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挂图,促使劳动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4、开展“电影周”活动,播放警示教育类影片。
5、积极参加由县综治办会同县司法局组织的开展建设“平安玉环”知识竞赛、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的上街法律咨询活动。
6、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送法律书籍到企业,给企业主和民工,使他们能更好地学习劳动法律法规,能够知法懂法,并在日常的巡查中,面对面的做法律宣传。
7、通过退休人员学习中心组制度,向退休人员宣传综治政策。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平安建设 宣传工作 通知
抄送:县平安办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