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
工 作 方 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5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100 号)和《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台政办发〔2008〕19号)的要求,为顺利推进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规范、上下同步、分级编制”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4大类主动公开信息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依托信息化手段,周密组织实施,全面完成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保证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编制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范围为县政府及部门(单位)、各镇乡政府。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部署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印发《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附件1),明确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制定要求。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及申请表见附件2。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二)逐级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按照《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确定的内容,全县各镇乡及部门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分类、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和责任单位。县法制办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内容的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各镇乡、部门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发和培训。由县信息中心牵头,建立覆盖县政府及部门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各镇乡及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将在内容填报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开发完成后,组织全县培训,明确系统权限和责任分工,规范公开内容填报流程,统一系统管理维护要求。
责任单位:县信息中心
(四)整理政府信息。在开发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同时,各单位根据所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按照“由近及远”的原则清理2003年以来的各类信息,完成公开内容的界定和审查,并做好填报所需电子文档的整理工作。这次统一组织编入目录内容的起始时间为2003年1月1日,之前的逐年前推加载,之后的按规定及时补充。各单位将编制好的《指南》和《目录》内容规范及《目录》纸质清样报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审查(其中各种文件、计划、报告、规划文本等无需报送)。
责任单位:各镇乡、部门
(五)填报公开内容。各单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分级填报本镇乡、本部门公开内容,编制公开指南。生成的全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及相关内容,经审核并完善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取号编码规范见附件3。
责任单位:各镇乡、部门
(六)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整合县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内容,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栏。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相关内容规划、审核工作,县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技术方案的审核、技术服务和日常维护工作。
责任单位: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信息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一项关键性工作,政策性强,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调整、设立,落实领导责任,组织专门力量,抓紧开展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要抓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制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证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开内容得到落实。
(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将加强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及时通报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县监察局、县保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要分别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保密审查及有关事项收费标准等管理办法。
(四)全县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通讯、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指南信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收集填报。
附件:1.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
2.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样式范本及申请表
3.玉环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索取号编码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