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清政[2008] 37 号
关于要求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的函
县国土资源局:
为巩固2007年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创建成果,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保护利用好我镇的每一寸国有土地资源,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并通过创建活动带动各镇属单位、村居共同做好保护土地资源的工作,使保护土地资源观念深入人心。通过前几年的创建活动,盘活了土地资源,优化了土地资源的配置。为此,现申报2008年度创建土地执法模范乡镇活动,请予批准!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