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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
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玉环县“迎奥运保安全”食品药品
专项整治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高于一切,落实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提升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饮食用药安全风险能力,为迎接北京奥运会举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坚持集中排查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行动相结合,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格局。
(二)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共同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合力督办整改。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消费单位牢固树立食品药品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集中一段时间,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掌握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查清底数,建立黑名单,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实。
(四)严格执法,全力整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处罚;对已经挂帐和新排查出的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坚决依法监督整改,逐一落实整改责任和安全措施,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促使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饮食用药安全风险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工作重点
(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监管。一是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继续开展“绿剑”系列集中执法行动,加大农(渔)业投入品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药、兽药、渔药等行为,以农(渔)业投入品残留超标及违禁药物使用为重点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二是严肃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行为。积极推进农资放心店建设,将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信用管理,实现标本兼治。三是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及时曝光一批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
2、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切实抓好“两豆”、“十小”质量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严格发证程序、严格证后监管、严格责任追究。列入小作坊监管范围的所有食品加工作坊,严格按规定签订承诺书,控制流通范围,同时有效推动小作坊走兼并、联合取证之路,逐步减少小作坊存量。在食品小作坊较为集中的区域开展“食品生产放心乡镇”活动。三是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取证企业全部建立完善的质量信用档案。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加强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制定统一规范的台帐制度和管理制度,提升屠宰行业整体水平。认真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做到检疫检验和生猪屠宰同步进行,禁止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出厂。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密切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和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消除肉品生产不安全隐患。
3、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加强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整改力度,切实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一是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食品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以城乡结合部和取缔食品无照经营为重点,集中开展针对各类小食品市场、小摊点、小食杂店、小商店和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内的小作坊、小餐馆的专项执法检查,重点解决好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和经营行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大取缔食品无照经营力度,重点取缔游商小贩和市场内及门店食品无照经营,巩固和完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三是以农村食品市场为重点,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巩固“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整治成果。四是加强酒类市场管理,继续实施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和随附单制度,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酒类违法行为。五是加强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监管,开展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和专项抽检,以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类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六是开展保健食品虚假广告整治行动,完善对违法广告的公告和警示制度,严肃查处误导、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4、加强餐饮环节整治,规范餐饮业加工行为。强化原料进货索证为重点,全面建立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实施《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加强社区、农村食品安全和农家乐旅游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加强“五小”行业整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继续推行餐饮业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餐饮业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五常法”管理。
(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1、加强原料药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与经贸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摸底调查,摸清楚有多少企业在生产直接用于药品的化学活性成份,药品生产企业和非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多少种无药品批准文号的原料药或药用活性物质,以及原料药的出口情况。对全县有无从事肝素钠(粗)制品的提取加工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国家拟实行目录管理的硫酸庆大霉素、阿托伐他汀及其盐、西地那非及其盐、奥司他韦及其盐、各种头孢菌素及其制剂、人生长激素及其制剂、甘油(原料药)、肝素及其盐和制剂、青蒿素及其衍生物和制剂(包括双氢青蒿素、青蒿琥酯、蒿甲醚等)、用于治疗勃起功能障碍或增强性功能的中成药等品种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实施调查登记;对生产无药品批准文号原料药或药用活性物质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化工企业要加强监督,规范其国内、国外销售行为,严禁无药品批准文号和药品GMP证书的原料药直接用于药品制剂生产。
2、加强兴奋剂治理。一是要加强兴奋剂生产源头的监督检查,对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已取得药品生产批准文号企业,重点检查兴奋剂或含兴奋剂类药品生产原料、产量和销售流向,检查其标签说明书是否全部标明“运动员慎用”字样,自2008年5月1日起,应标注而未标注“运动员慎用”警示语药品,生产企业要主动召回或主动下架,停止销售;对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全面停止生产和销售,是否有非法生产销售行为,对非法生产要严厉打击。二是要加强对兴奋剂类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经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批准获得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经营资格,购销渠道和经营方式是否规范;对药品零售企业要检查其是否全面停止销售除胰岛素以外的所有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检查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实施处方药管理的含兴奋剂成分的复方制剂药品,所售药品是否均标注“运动员慎用”的警示语等。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培训力度,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让相关企业了解和掌握兴奋剂治理的相关规定,督促其自觉遵守。与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的生产经营企业签订《责任承诺书》,强化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宣传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禁止非法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信息和网上非法销售行为,形成人人抵制非法生产销售兴奋剂的社会氛围。四是要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发现问题坚决处理。对于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的企业,要从严从重处罚。依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有关产品、违法生产使用的原辅料及工具设备,查封有关生产经营场所。对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撤销相应的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加强特殊药品的监管。要加强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监管,落实药品批发企业监管责任人;按照《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执行特殊药品实时监控信息系统,发现不一致,要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辖区特殊药品不发生流弊事件。
4、加强药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管。建立违法广告发布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对频繁发布违法广告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违法广告产品的批批检制度,建立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协查机制,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产品坚决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控制措施。完善违法广告监测体系,规范违法广告的移送机制,逐步规范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
5、加大大要案查处力度。重点开展伪药品、非法走票、原料药进货渠道、医药化工企业违法生产销售原料药和兴奋剂等专项整治,查处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进一步规范和净化药品市场秩序,努力实现药品市场安全可控。
五、工作安排
从2008年4月15日起,至2008年9月30日,集中力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失信企业为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全力进行整治。4月15日—4月25日为动员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5月1日—7月31日为全面整治阶段,8月1日—9月30日为建立长效机制和巩固提高、全面总结阶段。期间,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督查,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考评。对在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署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久拖不改的,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事关公众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和谐社会建设,特别是在奥运年,更是事关国家形象的政治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定期检查,加强协调,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成效。要把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考评,每季度至少分析研究一次本地区、本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及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推广预防和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经验,曝光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和典型食品药品安全案例,切实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危害性,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掌握食品药品安全常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实事求是,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统计报告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按照《行动计划》的要求,及时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报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防止瞒报、漏报、虚报。发现上述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及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