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清政[2008] 35 号
关于玉环县2008年清港山区小流域农业
生态项目要求解决资金的报告
县人民政府:
清港山区小流域农业生态项目经浙农综办[2007]83号、90号文件批准并立项。项目建成,新增农业种植业82万元,新增粮食生产能力
项目工程要求2008年年底完成,由于工程量大、时间紧。估算总投资595万元,资金筹集坚持以民办公助的原则,省财政拨款330万元,县财政负担165万元,清港镇自筹资金100万元,鉴于我镇财政资金非常困难,连日常办公经费难以支付,按照现行的我县财政管理体制,配套资金由县政府统筹解决,确保乡镇减负消赤,又能使项目工程顺利完成,造福于子孙后代,要求县人民政府拨款或借款人民币壹佰万元,解决燃眉之急。
特此报告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