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成技校:
根据玉环县教育局《2007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玉环县学校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县各学校及校级领导进行学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玉环县教育局《2007学年度学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玉教[2008]10号)和《玉环县学校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玉教[2008]13号)文件。
二、考核时间
6月16日开始对学校进行考核,6月27日结束,到学校考核的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与学校商定。
三、考核分组和对象
第一组:
组 长:陈高锋 副组长:林 基
成 员:姚必增、李 光
考核学校:城关中心小学、坎门中心小学、陈屿中心小学、楚门镇中心小学、清港镇中心小学。
第二组:
组 长:沈兴勇 副组长:陈文其
成 员:周朝敏、李文英
考核学校: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东方中学、浙江电大玉环学院、县教师进修学校、县中心幼儿园,坎门、城关、陈屿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第三组:
组 长:蒋素琴 副组长:陈瑞林
成 员:林海平、朱李琴
考核学校:楚门中学、玉城中学、环山小学、城关第一初级中学、坎门第一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一初级中学、清港镇初级中学。
第四组:
组 长:王德才 副组长:林海冰
成 员:王 徽、郭 开
考核学校:城关第三初级中学、城关第四初级中学,芦浦镇中心小学、干江镇中心小学、沙门镇中心小学、龙溪乡中心小学、鸡山乡学校、海山乡学校。
第五组:
组 长:杨美友 副组长:黄苏良
成 员:苏为林、林承列
考核学校:坎门中学、陈屿中学、城关第二初级中学、坎门第二初级中学、陈屿古顺初级中学、楚门镇第二初级中学、芦浦镇初级中学、干江镇初级中学、沙门镇初级中学、龙溪乡初级中学。
四、考核要求
1、考核对象应根据玉教[2008]10号和玉教[2008]13号文件要求,按照考核内容和程序,认真总结,充分准备,便于公平、公正考核。考核对象应向考核组提供以下材料:
(1)学校学年度工作总结。
(2)校级领导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3)玉教[2008]10号文件附件2中的第1、4、5、6、7、8、9、17项目的自我评分。
(4)玉教[2008]10号文件附件3的自我评分。
(5)玉教[2008]10号文件附件4中第1、2、3、5项目的加分依据和自我评分。
(6)玉教[2008]10号文件附件12的表彰加分依据。
(7)相关考核对象根据玉教[2008]10号文件附件7、8、9、10、11的质量指标进行自我评分。
2、教育局有关科室及县教师进修学校应根据玉教[2008]10号文件附件2、附件4、附件6及附件13的要求在考核结束前向各考核组提供书面依据。教研室应在7月5日前向考核组书面提供附件6及附件9、10的教学质量考核评分。
3、考核组在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后,要求教职工填写《2007学年度玉环县校级领导工作考评测评表》和《2007学年度玉环县校级领导述廉报告意见表》,并密封带回交组织人事科和纪检监察审计科。
4、学校“三评”活动由纪检监察审计科组织实施。
5、考核期间,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接待从简,按标准用餐,不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二○○八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学校 考核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