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县建设规划局、珠港镇城关、坎门、陈屿办事处:
现将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台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市绿化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台发改收费〔2007〕35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事项,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土地等级划分
玉环县城市规划区内易地绿化补偿费土地等级划分根据城市规划、人口聚居情况及繁华程度等因素确定,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坎门办事处、陈屿办事处城区绿化补偿费土地等级划分范围详见附件一、二、三。
二、城市易地绿化补偿费的减免程序
珠港镇范围: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县建设行政主管窗口——移送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县市政园林管理处核算应收易地绿化补偿费金额——县市政园林管理处负责人审核——报县建设行政主管领导——县建设行政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领导审批——县市政园林管理处将签署审批意见的申请表移送县建设行政主管窗口——回复申请单位。
三、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执行。玉环县发展计划局、玉环县财政局《关于城市绿化补偿费土地等级划分的通知》(玉计〔2004〕134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城区绿化补偿费土地等级划分范围
二、珠港镇坎门办事处城区绿化补偿费土地等级划分范围
三、珠港镇陈屿办事处城区绿化补偿费土地等级划分范围
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 玉环县财政局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抄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府办。
(相关附件请到县发改局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