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家在汶川大地震灾区在校师生关心帮扶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开展关心帮扶工作。并于5月31日前,将汶川大地震灾区师生人数与资助情况统计表(注明学校)交到县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学校 抗震救灾 帮扶工作 通知
抄 送:县府办。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22日印发
(纸质印发8份)
浙江省教育厅
浙教电传[2008]85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家在汶川大地震灾区在校师生关心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汶川发生里氏8.0级大地震后,我省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迅速行动起来,主动捐款捐物,积极投入到抗震救灾活动中去,以实际行动为支持灾区抗灾救灾。目前,在我省一些大、中、小学中有部分来自地震灾区的师生员工,他们中很多人的家庭在这次震灾中受到了严重损失,生活非常困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为了切实帮助这些师生员工渡过难关,使他们在浙江安心从教,安心工作,安心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学校应组织专门力量,对来自灾区在我省学校、教育机构和直属企事业单位从业、就学的干部、教师、职工(包括合同工)和学生(以下简称灾区师生),立即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准确人数及其家庭受灾情况,以及具体的困难和资助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
二、各地、各学校要急灾区师生之所急,想灾区师生之所想,主动为他们提供经济帮助。要为灾区师生提供通讯联系的便利条件,让他们及时与亲人取得联系;要通过工会等组织对家庭受灾的干部、职工、教师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对家庭受灾的学生要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决不使他们因为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习和生活;对暑期难以回家,愿意留在学校的学生要创造条件,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假期生活。
三、对今年即将毕业的家庭受灾的高校和中职学校学生,各学校要在广泛开展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工程的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关心和关爱,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帮助。要主动提供就业信息,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就业,并在就业过程中给他们以适当经费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采取“一帮一”的办法,动员广大干部、教师帮助他们实现有效就业。
四、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切实做好灾区师生的思想教育和情绪稳定工作。要密切关心灾区师生的思想动态,鼓励灾区师生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根据实际需要,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引导广大师生伸出援助之手,多形式组织开展教师与教师、学生与学生、教师与学生之间的结对帮扶活动。
请各地、各学校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关心帮扶工作做细做好;同时按附表要求填报相关数据,并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0日前报送我厅教育发展中心(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省属高校由学校直接报送,各地的材料由设区市和义乌市教育局汇总后报送。
联系人:陈龙春 88008844 88008845 13805749298
传真:88008631
电子信箱:zjxd@zjedu.org
附表:汶川大地震灾区师生人数与资助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教育厅
2008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