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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发展订单农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订单农业发展较快,涌现出一批订单农业经营的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为进一步加快我县订单农业的规范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订单农业的重要意义
订单农业是落实农民利益、巩固农村产业、发展农业经济的有效形式。农户通过订单合同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价格波动的不利影响,使生产结构更适应市场需求,产品有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可以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带动农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可以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地连接起来,提高农业的市场化程度;同时,农户为获得市场订单,就必须在提高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加强农产品或加工项目的标准化生产上下功夫,有利于加快农业科技的进步和推进标准化生产。因此,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订单农业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创造和优化发展环境,推进订单农业的规范和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加强指导监管,完善订单农业保障机制
(一)规范合同制度。规范合同制度是推动订单农业健康稳步发展的重要一环。当前开展订单农业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是把订单农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防止或减少订单农业合同纠纷,提高履约率,为龙头企业和农户守法经营创造良好的条件。一是推广书面合同。克服口头承诺、君子协定、意向协议的不确定性,增强法律约束力。二是规范合同文本。针对以往合同存在的内容不全面、格式不规范、标的不具体、责权不明确等问题,根据订单农业项目、品种的特点和当地农户的习惯,制订标准、示范文本,对应设条款进行全面规定,尽可能适应实际的签订与履行需要。重点以县工商部门制定相关订单农业规范合同文本为标准,不断拓宽规范订单农业合同范本使用范围,加强指导和规范订单合同的签订,强化订单农业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依法履行意识,以确保合同切实有效地履行。三是积极探索防范措施。鼓励采取公正鉴证、实施担保、预交定金或保证金等措施,保证合同履行,维护订单农业的顺利发展。四是强化法律意识。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信用经济,“订单农业”是“法制农业”、“信用农业”。讲求诚实守信,依法签约,认真履约,才能合作得长久。要大力宣传《合同法》,以法律来约束企业与农户的行为,增强企业和农户遵守法律和诚实守信的观念。
(二)建立健全风险机制。对未来农产品市场走势预测的准确与否,决定了企业与农民所要承担的市场风险,而市场风险的规避程度,决定了订单履约率的高低。因此,要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防范机制。鼓励相关企业与农户积极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以有效保证订单农业的正常兑付;探索实行合同价与市场价波动制,当市场价与合同价格相差过大时,对价格作适当调整,减少双方因市场价波动造成的风险。
(三)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形象。农业龙头企业是订单农业合同签订与履行的主要对象,要有重点地对经营规模较大、产值较高、经营的品种或项目较同类领先的龙头企业加强引导,鼓励和扶持他们参与“守合同重信用”、著(知)名商标认定、“诚信单位”评选等活动,树立诚信理念和品牌意识,提高依法经营的水平,打造诚信形象,不断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帮助有条件的龙头企业争取通过国际上相关组织的质量认证、安全卫生认证、环保认证等,以取得进入国际市场资格和国外消费者的信任,不断拓展市场。同时,也要增强农户履约意识,加强对农户的法律和市场知识教育,要通过实例帮助农户树立市场意识、合同意识、质量意识,形成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数量和时间等安排生产、经营活动的法制观念。
三、建立服务载体,完善订单农业发展机制
(一)积极培育订单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工商企业投资农业开发,积极推广“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企业+种养大户”等订单模式,促进农产品规模化生产;鼓励龙头企业带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到农村建立农产品基地,减少众多分散、小规模种养殖农户因无序生产导致的市场风险。扶持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发展订单农业的市场基础。按照“多予少取”的要求,鼓励、组织更多的农民进入流通,跑订单,找市场,从事农产品营销活动。实施农业品牌带动战略,提升订单农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鼓励涉农企业注册商标及原产地证明商标,以注册商标维护农产品的合法权益,证明产品质量。积极推动农业品牌基地建设,有力地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
(二)设立服务机构。各乡镇要设立以当地政府为主,县工商、农业、林特、海洋渔业、司法等部门参加的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开展多形式的指导、咨询、培训服务,引导农户和涉农企业接受农业生产技术和市场营销拓展等方面的服务,不断规范经营行为,拓展订单农业发展空间。
(三)努力推进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参谋作用,通过有关农业信息网站发布农产品信息和农产品加工的发展动态,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要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切实抓好绿色食品开发和绿色食品标志认证工作,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检验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按照“围绕龙头建基地,建好基地带农户”和“两头在外”的思路,一方面根据企业加工销售的需要,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发展优质规模基地;另一方面利用外地资源优势,发展订单农业,建立原料基地。
四、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订单农业扶持力度
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组建专门的工作机构,结合国家加大对“三农”扶持的有利时机,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研究和制定有利于推动订单农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县农业、海洋渔业、林特等部门在安排年度农业扶持资金时应优先支持实施订单合同的企业和种养大户,将使用订单合同作为农业资金支持和享受各类优惠政策的重要条件。要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将发展订单农业列入本镇乡本部门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要规范市场行为,创造一个良好的产销环境,严厉打击各种假冒伪劣产品;要不断完善信息、技术服务,为农户提供信息技术支撑;要健全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有效解决订单农业涉及到的资金短缺、贷款难等问题。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