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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善办学条件。举办职业技能培训要有明确的培训目标和期限;有与培训目标相适应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兼)职教师及必要的专职管理人员;有适应培训规模的固定培训场地、必备的教具和实习(实验)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要结合自身能力,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要在当年培训收入中提取20%-30%作为投入资金,用于教学设备更新和师资队伍建设。要有先进的设备和一流的师资满足社会需求。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专业师资队伍的建设要通过外聘和自培的方式来实现,各学校要建立一支5-10人懂专业会操作的师资团,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理论课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和三年以上教龄。操作技能课教师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并取得本专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积极组织教师每年至少两次深入企业第一线进行教研活动,鼓励教师结合当地企业生产实际,对国家教材进行充实和修订。健全教师资格档案管理,提高教师待遇,调动工作积极性。
三、健全各项制度。制定、完善职业技能培训办班管理、教学管理、质量诚信管理等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职业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要将学员纪律、管理人员值班、学员签到、教师授课、学员档案建设、收费公开和在企业设班企业主到课讲话等列入制度建立范围。对每期办班,要提前一个星期将课程表和学员名册报到人劳社保局劳管科审查备案。
四、强化监督管理。要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督导组成员的作用,对每期办班要及时组织督导员进行督导,对培训全程进行监督检查。理论和实操考试时进行巡查。
五、切实提高技能培训鉴定质量。各学校要认真组织,不折不扣地完成统一规定的课时和内容,不得减少课时和内容,降低培训质量。要认真落实理论课专业老师、实际操作指导老师授课和学员到课率达到95%以上。指导老师认真备课,不得走过场,防止弄虚作假。授课要采取多种形式和联动的方法调动学员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推进培训质量的提高。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要加强考评员队伍自身业务建设和鉴定设备建设,提高鉴定水平。要认真负责实施理论考试和实操鉴定工作,各培训学校协助,劳管科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理论考试和实操鉴定采用统一标准试题,理论考试和实操鉴定时考评员必须到场,逐一核对每个参考人员的身份,监督考试全过程,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理论考试试卷和实操产品结果要进行认真评定和测量,以确定考生的考试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通过。必要时,劳管科派人员到考试现场监督鉴定工作。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职业培训 质量管理 通知
抄送:市劳动保障局、各县级考评员
玉环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