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通 知
各村、有关科室、站(所)、学校:
为切实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现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和根本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玉环县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人民政府与各线、乡属各站所明确责任。确保全乡辖区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控制指标;确保全乡辖区内发生的较大以上事故数不超过控制指标。特制定本制度,希各有关责任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按照全面建设“平安玉环”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实现2008年全乡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数三项控制指标同口径相比稳中有降,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职能办公室和乡属各站所责任对象和范围
工业办:全乡工商贸企业(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外)的安全管理;全乡锅炉(土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鸡山边防派出所:民用爆破器材的公共安全管理和使用、运输环节的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等的公共安全管理、娱乐场所安全管理。
乡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全乡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
社会事务办:全乡学校学生及其他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全乡企事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全乡医疗安全事故的防范,全乡食品安全管理。
综治办:全乡公共安全管理,出租民房的安全管理。
村镇办:建设安全管理,全乡范围的公用事业部门的燃气(包括管道工程)和环卫等安全管理,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全乡风景区安全道路;全乡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鸡山岛兴岛公路交通建设项目等的安全管理;全乡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全乡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渔(农)业办:全乡捕捞渔船作业安全管理,全乡水库、水利系统及水利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渡口办:渡口、渡船、水上运输船的安全管理。
统战办:全乡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
安全监察中队:全乡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全乡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剧毒品使用等的安全管理。
消防办: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
鸡山供电所:全乡高压供电系统和变压房的安全管理。
坎门工商所:所属市场的安全管理。
龙溪土管所:全乡矿山资源及地质灾害安全管理。
三、事故统计口径
(一)事故死亡人数统计口径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在本地辖区内的事故,包括外地企业在本地区发生的事故以及无照矿山,烟花爆竹的生产事故。——安全办、工业办
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在本辖区海域范围内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海上交通事故。——渡口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本地辖区内的事故。——乡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站
火灾事故:发生在本辖区内的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消防办
渔船捕捞作业及运输事故:按渔船船籍所在地进行计算,包括我乡渔船在外县、外省发生的事故。——渔业办、渡口办
建筑业事故:包括房屋建筑(在建)、装修、拆房、水利建筑施工、道路工程建筑施工等事故。——村镇建设办
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在本辖区内地质滑坡、泥石流的事故。——龙溪土管所
相对指标:包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三项指标。
(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统计口径
工矿商贸企业事故:发生在本地辖区内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本地辖区内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发生在本地辖区海域范围内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火灾事故:发生在本地辖区内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事故,包括工矿商贸企业、民宅、出租房等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
渔船捕捞作业及运输事故:按渔船船籍所在地进行考核,包括我乡渔船在外县、外省发生的事故,具体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建筑业事故:包括房屋建筑(在建)、装修、拆房、水利建筑施工、道路工程建筑施工等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建筑物倒倒塌事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已竣工验收后的建筑物倒塌所造成的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