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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2008]40号
关于建立村情档案的通知
各办、村: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立健全联系群众、服务村级的长效机制,督促机关干部深入基层,全面准确掌握村情民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村情档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激发全乡干部以饱满的创业创新热情,深入村级、掌握村情、关注民生,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准确性和有效性,着力解决村级遇到的实际困难,为民办好事、办实事,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全乡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主要内容
村情档案以行政村为单位,主要记载村情、民情等静态、动态信息。包括村的基本情况、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各级代表、种养殖大户、重点企业、低保户、困难户、危房户、重点维稳对象等村级特殊群体。分静态档案和动态管理记录两部分,静态档案为对象户的一些基本情况,动态管理记录主要记载驻村干部走访对象户情况及村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三、方法步骤
1、由驻村干部、村干部摸清本村各重点对象的详细情况,认真填写好静态档案部分。
2、各村村情档案交驻村干部保管,由全体驻村干部做好动态管理记录,每年对档案内的内容访视1—2次,定期总结苗头性问题上报乡党委,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驻村干部变动时,由乡组织办监督做好移交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驻村干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扎扎实实把该项工作安排好、落实好,在6月底前完成各村情况普查工作,7月初完成建档工作。对动态管理记录,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开展定期不定期抽查。村情档案的建档及动态管理工作将纳入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坚决杜绝在村情档案建档和动态管理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