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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环县2008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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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环县2008年政务信息工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玉环县2008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七日    

  玉环县2008年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详见附件)。

  二、考核范围

  各乡镇、各部门报送并被县府办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以及经县府办上报被上级政府采用的信息。

  其中调整后的本级信息刊物包括:

  (一)《玉环政务信息·普刊》,一般性动态信息为主。主要刊发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各乡镇、各部门重要工作的开展和进展情况,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和重大会议的落实和反响,各乡镇、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外埠经验交流等信息。

  (二)《专报信息》,以领导决策参考综合性信息为主。主要刊发问题性、典型性、前瞻性综合调研信息、部门和乡镇有必要通过信息渠道传递的重要工作汇报、热点观察分析或专家视点等决策参考信息。

  (三)《玉环政务信息·工作交流》,以工作宣传和经验交流推广等长篇综合信息为主。主要刊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取得明显成效的做法;各乡镇、各部门有较大影响的工作经验;各类具有创新性的工作思路和探索性的做法以及其它有利于指导、推动基层工作的综合性信息。

  (四)《紧急信息》。专门报送符合《玉环县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报告范围的紧急信息。

  (五)《送阅信息》。报送不符合《玉环县重大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报告范围但需要领导及时掌握的一般性紧急信息、重要苗头性信息、问题性动态信息,以及《紧急信息》的续报,批示件的落实和反馈等。

  三、记分办法和稿酬标准

  (一)计分办法。

  1、县府办采用:《玉环政务信息·普刊》条目每条5分,综合信息每条3分,问题与建议每条8分;《送阅信息》每条3分;《紧急信息》每条5分;《玉环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每篇10分;《专报信息》每篇10分;县府办约稿信息,报送每条1分,采用后再加3分。县领导批示每条加10分。

  2、市府办采用:《台州政务信息》、《紧急信息》每条10分;《专报信息》每篇20分;《台州政务信息·工作交流》每篇30分;《送阅信息》每条6分;动态信息综合进《专报信息》和《工作交流》每条10分。市领导批示每条加20分。

  3、省府办采用:《选编信息》每条5分,《昨日要情》、《浙江值班信息》、《值班信息快报》、《专报国办信息》每条10分;《专报信息》、《专供信息》每条20分;《参阅件》每篇30分;《政务工作交流》每篇40分。省领导批示每条加30分。

  4、国办采用:每条60分,其中被国办《政务情况交流》采用的信息每条加60分,国务院领导批示每条加100分。

  (二)稿酬标准:每分4元,于2009年年初计发。

  四、奖惩办法

  (一)按照上述记分标准进行统计,其结果由县府办每月予以通报。

  (二)设立进步加分项,对信息得分比上年增加最多的前3个乡镇,分别给予30、20、10分奖励。增加最多的前6个部门,分别给予30、25、20、15、10、5分奖励。

  (三)加大紧急信息上报的通报和考核力度。凡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县城所在地1小时内)报送到县府办。实行紧急信息迟报、错报、漏报、瞒报一票否决制。紧急信息瞒漏报1次或迟错报2次以上(含1次或2次)而被县以上通报的,取消该单位年度政务信息先进评比资格,并对瞒漏报每1次扣40分,迟错报每1次扣20分。

  (四)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县对乡镇、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完成考核任务数的得满分,未完成的全部扣除。乡镇、部门因紧急信息瞒漏报、迟错报被县以上每通报批评1次的,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分别相应扣除0.3分、0.2分。

  (五)对全年从未报送信息的单位,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

  (六)设立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领导、先进个人若干名。

  先进单位评优条件:

  1、有明确的分管领导,有归口报送的责任处(科)室,配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信息网络健全。

  2、工作制度健全,信息报送经常化、规范化、程序化,报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

  3、无因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被县以上通报。

  4、信息网络硬件建设完备,信息传递符合规范,涉密信息通过机要或落实专人送达。

  5、常规信息录用分数达到总分的40%以上。

  6、通过县府办转报,被上级政府录用信息2条以上。

  7、对符合以上条件并超过基本任务分的单位,根据其超出任务分的得分高低,择优给予评定。

  优秀领导原则上从先进单位中评选产生,先进个人从完成考核基本任务分的单位中评选产生,采用“计分考核,以分评优”的方式予以评定。评优条件:积极有效开展信息领导工作、组织工作或信息采编报送工作,没有出现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错报等失职行为,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各类信息会议和活动。

  (七)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优秀领导和先进个人年终评比一次,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附件:2008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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