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环县民政局
关于印发《玉环县民政局信访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及下属单位:
现将《玉环县民政局信访接待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七日
玉环县民政局信访接待日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局信访接待责任制,形成局长带头、局党组成员参加,直接面对群众、亲自接待来访,解决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格局,使信访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 民政局局长实行每月两日接待工作。每月1号、15号为民政局局长接访日。如遇公差、开会、节假日,接待顺延。
第二条 民政局党组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工作。同时,为确保党组成员因紧急事务时仍能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实行接待领导A、B角制度,A角领导外出或因事无法接待时有B角领导具体负责当日接待工作。
第三条 局办公室根据“民政局局长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和“民政局党组成员信访接待日程安排表”提早一天通知值日领导,并及时送交“群众来访接待登记簿”。同时,做好接待工作,确保每日有一位同志协助领导参与接待,并做好信访记录。
第四条 对每日来访信件进行分类处理。属于单一、一般性较清楚的,由值班领导签字转到责任科室;属于协调件,涉及到多个局(办)或多个科室信访件,由局长签字后,落实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属于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件,交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班子会议讨论,再由局长签字转交由分管副局长调处。
第五条 对每日接待的来访件,属于单一、协调的,办结期限为20天;属于集体、越级上访的,办理期限为30天。调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当日值班领导和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归档。
第六条 每月编辑一期信访简报,公布当月来访件处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