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清政〔2008〕71号
关于要求审批《清港镇苔山村规划修编调整四》的
请 示
玉环县人民政府:
清港镇苔山村建设规划修编于2005年6月由玉环县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由玉政函〔2005〕104号文件批准实施。随后又经历三次修改,现在实施的过程中,因村民的建房意愿发生了改变与原规划之间存在差异,故根据具体情况对规划作如下调整:
1.修改范围一: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3201平方米,修改后建筑占地为
2. 修改范围二: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1239平方米,修改前建筑占地
3. 修改范围三: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73633平方米,修改前建筑占地
4. 修改范围四: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3093平方米,修改前建筑占地
5. 修改范围五: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1151平方米,修改前建筑占地
6. 修改范围六: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5062平方米,修改前建筑占地
本次规划调整具体范围详见总平面图。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