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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2008〕81号
关于印发《清港镇2008年创建“扶残助残
爱心乡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各办公室、镇属各单位:
《清港镇2008年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的安排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清港镇2008年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实施方案
清港镇人民政府
二○○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扶残助残爱心乡镇 实施方案 通知
清港镇2008年创建“扶残助残爱心乡镇”
实施 方 案
创建“爱心乡镇”是2008年我镇关注民生大事的重要工作和任务,为顺利实现创建“爱心乡镇”的目标和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成立“创建爱心乡镇”领导小组,配备专门人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2.按照玉环县创建“爱心乡镇”的办法和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
3.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残联的各项政策。
4.制订残疾人发展经济的优惠政策,促进残疾人收入、消费、居住水平的全面提升。
5.加大投入,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水平的全面提高。
6.进一步加强宣传、文化、体育、无障碍、信息化工作。
7.加强组织建设,做到镇有专职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和单独办公室,村残协组织健全并有专门村干部负责,形成镇村残协组织网络化的新格局。
8.加强法制保障,力争做到残疾人无信访。
9.加强设施建设,做到镇有综合服务场所和康复站,为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文体活动等提供服务。
二、考核目标要求
(一)残疾人生活水平
1.收入。实现残疾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当地当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2.消费。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生活用电量≥500千瓦小时。
3.居住。残疾人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7平方米。
(二)残疾人发展水平
1.康复。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助视器验配、聋儿康复训练、智障儿童康复训练、肢残康复训练、假肢装配、精神病患者监护、辅助器具配置八项指标达到2015年全国一类地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标准;镇卫生机构设立康复站并开展服务;80%以上的行政村配备社区康复协调员。
2.教育。学龄残疾人儿童义务教育率≥90%;残疾学生与困难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得到助学和生活补助。
3.就业。城镇残疾人登记失业率≤6%;开展免费残疾人职业技术与农村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在社会各类用人单位全面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依法管理、使用保障金。
4.扶贫。镇人民政府出台扶持政策,匹配专项资金,开展残疾人种养业户和残疾人扶贫基地扶持;残疾人安居工作全面开展,发现一户上报或解决一户。
5.社会保障。城镇残疾人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总覆盖率≥95%;农村残疾人新型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5%;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或全额享受低保金,做到应保尽保;组织开展智力、精神及重度残疾人托管托养工作。
(三)社会环境水平
1.宣传文化。当地公园等公共服务与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活动;设立户外残疾人公益广告;每年组织1次以上残疾人文艺演出或文化活动,向各级媒体提供信息。
2.体育。拥有1个以上残疾人专用或挂牌体育场所,并为其提供优惠服务;积极参加各级举办的残疾人体育比赛。
3.无障碍。残疾人对无障碍环境的满意率≥70%;近年新建、改建城乡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和重要公共建筑物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镇原有道路、交通设施、重要公共建筑物没有无障碍设施的,制定计划并按规范要求逐步实施改造。
4.信息化。残疾人综合信息系统普及95%以上社区和农村90%;残疾人家庭每户至少拥有彩电一台、电话或移动电话一台。
5.政府重视。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为民办实事工程;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参加相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活动,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6.工作机制。残疾人工作执行情况纳入镇政府组织的工作目标考核并占有一定权重;分管领导班子中有具体会议制度。
7.经费收入。镇财政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逐年加大;落实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配套资金。
8.法制保障。镇出台残疾人优惠扶助政策;人大、政府组织开展残疾人事业执法检查和专项视察;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妥善处理残疾人机动车营运等重大问题及到省赴京集体访、重复访事件。
9.组织建设。镇残联工作者未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村残协达到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
10.建设设施。镇有综合服务设施场所,为残疾人康复、职业培训、就业服务、文体活动等提供服务,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发动宣传(8月1日~9月1日)
1.建立组织机构,配备创建力量。
成立以镇长任组长的创建“爱心乡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残联办公人员主要负责人分头负责各项任务,做到落实到人,责任到位,完成及时。
2.制订实施方案。
创建办制订工作计划,统一制定全镇创建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细化,重在可操作。
3.搞好宣传发动,形成创建氛围。
加强“爱心”宣传是做好创建工作的前提,更是做好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关键。充分利用黑板报、广播、广告牌、宣传车、横直幅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重点宣传创建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各村都要利用横幅、标语、宣传窗等进行宣传教育,努力形成创建氛围。
4.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目标任务。
认真对照“爱心乡镇”的标准和要求,明确各自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落实。
第二阶段:对照标准,组织实施(9月1日~11月1日)
1.调查摸底,弥补不足。
①专门组织人员对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均生活用电、人均住房面积进行全面的调查,对不符合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达到标准。
②专门组织人员对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就业保障进行全面排摸,不断巩固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2.创造环境,完善设施。
①积极创造社会环境,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按要求做好无障碍设施和信息化工作。
②加强组织建设,形成镇村残协组织网络化的格局。加大投入,切实抓好残疾人、法制、培训场地的建设。
3.资料整理。
创建办按照要求,认真地组织摄像、照片、广告以及各类必须提供的文件材料,以确保创建材料的全面形成。另有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阶段:逐步整改,迎接检查(11月2日~12月10日)
1.边查边改。
对于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镇创建办及时采取对策,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2.验收准备。
要准备好迎接检查的相应材料,包括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制作要规范、数据要准确,内容要详实。创建办把同类资料汇总,并做好相应的图文制版工作。
3.接受检查。
镇、村都要把迎接检查作为一件关注民生的大事来抓,认真查漏补缺,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针对检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准备好相应的应对预案。
4.总结归档。
检查完成后,创建办要把在整个活动中形成的各种资料备份后进行存档。并在以后工作中对照总结继续开展工作。
四、加强领导,督促落实
1.坚持创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经常分析、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2.创建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纠正和弥补。
3.开设创建“爱心乡镇”公开电话:87118167,方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献爱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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