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8〕113号
关于健全办事处考勤管理制度的通知
(试行)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健全办事处考勤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上下班签到制度
办事处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分上午、下午两次,由1名班子成员和2名中层干部值班,对签到及在岗情况进行督查。签到方式采取指纹签到;签到时段为上班时间前一小时至上班后十分钟内(如:上午签到时段为7:00-8:10),上班十分钟后到的为迟到。
二、假期(含公差)审批权限
机关工作人员请假(含公差)须经批准:
1、机关工作人员(含科室副职)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批;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的,由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二天以上的报请办事处主要领导审批,批准后审批表报组织办和效能办及党政办备案;
2、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批,班子成员由书记或主任审批;
3、对办事处组织的会议、学习夜,计生应急行动、森林防火、抗台抢险等急难险重工作的请假事项需以主持或负责领导审批为准。
三、考勤代签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在一天以内因公外出办急事不能签到的,实行代签制度:
1、办事员(含科室副主任)由其科室主任代签,科室主任由分管线领导代签;
2、班子成员代签的,政府线班子成员由常务副主任或主任代签,党委线班子成员由党委副书记或书记代签,常务副主任由办事处主任代签,党委副书记由党委书记代签,人大、政协领导由办事处书记或主任代签,党委书记和主任相互代签,如遇主要领导外出,可以由纪委书记或组织委员代签;
3、因故无法代签的,事先应口头申请报备,再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反之,不再办理代签和请假手续。
四、临时外出管理规定
1、工作人员因事临时离开办公室的,须及时如实填写《城关办事处临时外出登记簿》,注明外出事由、去向、时间;
2、工作人员因私事临时外出的,每次时间不得超过1.5小时,若单次外出超过1.5小时的,须委托本办公室人员及时做好二次外出登记,如遇本办公室人员全部外出的,须及时告知效能办,由效能办补登二次外出记录;
3、工作人员每周因私事临时外出的次数不得超过三次(特殊情况的须经办事处主要领导同意,以书面形式报效能办备案),如超过三次的,应按规定办理正常的请假手续。
五、违反考勤制度处理规定
1、上班迟到30分钟内,当月出现2次以上(含2次)的每次扣发100元,迟到30分钟外的每次扣发200元;
2、节假日值班迟到的参照上班迟到处理执行;
3、违反考勤代签制度而代签的,双方一次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4、违反临时外出管理规定的一次给予通报批评;
5、学习夜当月迟到2次以上(含2次)的,每次扣发100元,无故缺席的,作旷工半天处理;
6、旷工半天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一天以上(含一天)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处理;
六、其他事项规定
1、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按规定事先向批准人报备同意,事后应办理补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超假的,按旷工论处;
2、各科室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3、其他未明事项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8年11月3日
主题词:作风建设 考勤制度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8年11月3日 印1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