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玉珠城委〔2008〕136号
关于印发城关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办、有关单位:
现将《城关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珠港镇城关办事处委员会
珠港镇城关办事处
2008年12月5日
主题词:综治工作 职责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综治委
城关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008年12月5日 印100份
城关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及浙综委《关于印发<综治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努力营造各司其职、各展所长、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局面,促进城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各有关科室、单位的职能,经研究决定,对城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参与综合治理方面的职责任务作如下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
1、负责办事处党委、政府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以及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把关工作;
2、协调、督办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信访案件的办理,了解掌握综治工作重大信息,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治工作中心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分析形势,及时向办事处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2、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奖惩;
3、适时组织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指导和督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认真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4、统一受理、分流、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5、积极参与、配合“严打”活动,定期组织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
6、指导、督促辖区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综治站规范化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
7、组织指导基层综治组织和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负责基层综治队伍的教育、管理、使用和考核。
8、负责流动人口的综合管理服务;外来流动人口暂住点建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指导村(社区)、企业流动人口管理站的工作;搞好流动人口自治会的建设。
9、督促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海事渔事纠纷调处等工作,做好吸毒人员和邪教影响人员的帮教工作;
10、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核等工作。
1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工作者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工作;
12、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政策,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等情况;依法纠正和协助查处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定期以及重大节假日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排除治理工作。
13、完成办事处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委办公室(效能监察室)
1、负责受理办事处党员干部和群众在党风党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及申诉,融洽党群、干群关系,消除不安定因素;
2、负责查处办事处一般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3、联同综治工作中心组织开展村级综治工作站及企事业单位创安工作督察指导。
四、组宣统办公室
1、做好各村社区、企业流动人口党支部建设管理工作。
2、拓宽渠道,创新载体,积极参与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文体活动。
五、工会
1、进一步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协调;
2、加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配合做好劳动争议的调处和来信来访接待,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送温暖工作,完善工作机制,为职工排忧解难,配合做好失足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六、团委
1、认真开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2、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保护着少年、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积极开展“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动员团员青年参加常住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文明创建工作。
七、妇联
1、结合“五五”普法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妇女的法制宣传教育;
2、积极调处家庭、婚姻、邻里等民间纠纷和矛盾,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群防防治、帮教失足者、教育青少年等工作;抓好“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3、进一步抓好“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支持、发动妇女参与创建“无毒村(社区)”工作。
八、关工委
1、积极开展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的调查研究,掌握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共性和规律,对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
2、协助做好在押人犯和归正人员的帮教工作,参与归正人员帮教基地建设,努力减少重新犯罪。
九、工贸办公室
1、加强对行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政策研究,从源头上解决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2、协助做好就业、再就业、劳动管理和劳动关系调整等工作,及时化解处理由此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
3、协助劳动部门,加大对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以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监管工作力度,参与劳动保障信访工作;
4、配合做好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劳资纠纷预防调处机制,解决劳资纠纷案件;
5、协助环保部门,认真排查调处涉及企业环境污染的矛盾,妥善处理环境污染的侵权案件,及时平息集体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
1、积极推行农村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体系,推广涉农收费公示和政务公开制度;
2、调处涉及农民负担、村级财务等引起的上访和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加强水利设施的保护,协助侦查破坏水利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4、及时调处各种水事纠纷,严防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
5、协助侦查、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护自然资源;
6、深入开展山林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参与对重大山林纠纷案件进行“攻关”;
7、深化森林火灾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措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十一、村镇建设办公室
1、把防控型住宅小区建设、外来人口集中住宿点建设、治安、消防、交通管理等设施纳入村镇规划和设计之中;
2、积极预防化解企事业单位建设、村民建房、城镇管理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3、抓好市政交通建设过程中的治安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理建筑企业的劳资纠纷;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建筑工地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
6、参与“畅通工程”、交通秩序整治等交通安全管理。
十二、计生办公室
1、预防和处置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努力减少发生率;
2、积极参与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十三、财政办公室
负责将用于宣传、培训、考核、表彰、奖励等年度综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实行单列,确保专款专用。
十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1、积极预防、处置机电产业功能区土地征用、回填、企业安置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确保稳中求进;
2、参与指导非公企业开展以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四防”工作和“创安”活动,为企业健康、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十五、民政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做好优抚安置、救灾救济、五保供养工作,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参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全力化解抵触情绪,稳步推进殡葬改革;
十六、文教卫办公室和卫生院
1、做好卫生防疫、食品安全等各项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协助做好禁毒工作,指导“无毒社区”创建活动;
3、参与“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建设。
十七、人武部办公室
1、协助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民兵开展治安巡逻,参加安全文明创建和军、警、民共建活动;
2、积极参与做好各类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一方平安。
十八、“双违”办公室和城建监察中队
共同查处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案件,尽力化解因“双违”整治引起的矛盾纠纷。
十九、派出所和刑侦中队
1、坚持“严打”方针,强化侦查破案工作,始终保持对凶杀、伤害致死、暴力恐怖等严重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完善打击和防范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强化打防控基础工作建设;
2、加强流动人口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突出工作重点,探索完善管理机制,注意发现和打击隐藏其中的违法犯罪人员;
3、加强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策略、战术和程序的研究,配合妥善处置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依法打击插手人民内部矛盾、蓄意制造事端的阴谋活动及各种破坏活动;
4、加强指导,提高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防范能力,以加强消防安全等工作为重点,遏制安全事故高发势头;
5、充分发挥在禁毒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防范和打击毒品犯罪;
6、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积极开展系列“创安”活动。
二十、交警中队
1、组织开展“畅通工程”、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积极落实预防措施,减少事故发生率,致力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2、依法严肃查处交通安全领域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并对车损5万元以下、未涉及人员伤亡、责任认定清楚、双方同意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进行妥善调处;
3、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二十一、工商所
1、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保持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针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域、重点行业,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2、把消防和治安设施纳入市场建设;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平安市场”活动;
4、加强消费者协会的工作,妥善处理消费者投拆和纠纷。
二十二、供电所
负责所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日常维护,做好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的维稳工作及因触电等事故引起的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调解工作。
二十三、土管所
认真排查调处涉及土地的矛盾纠纷,严肃查处土地违法案件,提高工作透明度,减少土地信访量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二十四、中小学
1、学习推广“枫桥经验”,深化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加强学校保卫部门建设,强化重点部位、重点人和事的管理,积极探索维护校园稳定与安全的新途径、新机制;
2、抓好在校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