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工商所:
今年以来,我局积极拓展助农的空间,认真落实诚信服务举措。有效地推进了订单农业的建设。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订单农业发展环境,营造农户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经农户自愿申报或专业合作社推荐、镇乡农办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根据浙工商同2008[3]号《关于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通知》和玉工商[2008]75号《玉环县“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规定。决定认定杨彩有、陈爱葱、李友旺、朱金明、曾德酒、胡存兵等6人为2008年度“玉环县‘守合同重信用’农户”。有效期三年。
希望被认定的农户要珍惜荣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再接再励,为我县信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00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