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芦浦镇新闻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各办(站、队、所):
现将芦浦镇新闻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芦浦镇委员会
2008年12月1日
芦浦镇新闻信息工作考核管理办法(暂行)
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芦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做好全镇的新闻信息工作提供保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新闻信息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各项中心工作,真正把握“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报道原则。
二、建立镇新闻信息报道信息员制度,及时掌握新闻信息题材,积极编写、编发新闻信息。
三、普通新闻信息原则上可直接报送,涉及本镇重大事项或较为敏感的问题,须经逐级审核后报送,县两办信息由镇党政办统一报送。
四、每年召开一次新闻信息工作例会,通报部署新闻信息工作,交流思想和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五、各办负责人为新闻信息考核的第一责任人,必须落实好各办的核定基数,调动全办人员多报信息,出精品,写好稿。
六、各办信息员在向上级报送信息的同时,需将有关信息内容向党政办、采编县两办信息的信息员和电视广播记者通报,以便整合资源,从多角度加强报道。
七、信息稿件按级计分。①凡被县级部门简报和《今日芦浦》录用:一篇标题信息计5分,简讯计4分,调研文章计20分。②被县级录用(两办信息):标题信息计15分,简讯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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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文章计50分。③被市级录用:标题信息计30分,简讯计20分,调研文章计100分;市级部门按半计分。④被省级录用:标题信息计50分,简讯计20分,调研文章计200分;省级部门按半计分。⑤被国家级录用:标题信息计100分,简讯计40分,调研文章计500分;国家级部门按半计分(网络信息按半计分,同一信息取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八、实行科室与信息员分别计分原则;各科室按信息源提供并录用记分,信息员按写稿录用记分,录用信息分年中、年终两次进行通报。
九、稿件一经录用,信息员应及时填写《新闻信息报道录用一览表》,以便统计和整理归档,信息和新闻分开统计,信息统计表交党政办,新闻报道统计表交宣传办。
十、信息员稿件按得分计酬,每分按3元计算,超过基数分部分按每分4元计,未完成考核分值,扣除不足分值,扣完止。新闻稿件按级奖励,县级按稿酬的1.5倍奖励,市级2.5倍奖励,省级4倍,国家级5倍奖励(新闻报道可参照信息分的80%计入科室考核基数分,但按镇里倍数奖励不另行计酬)。
十一、年终根据得分情况进行先进评比,评出新闻信息先进工作者若干名予以通报表彰奖励。
十二、新闻信息稿件录用情况定期在《今日芦浦》上通报,信息工作考核结果将同信息员和其所在科室负责人年终评先评优相挂钩。非本镇信息员或本镇兼职信息员参与报道反映芦浦的
正面新闻信息,经审核后可参考以上奖励办法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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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信息报送邮箱:
党务信息:yhxx222932@163.com
政务信息:yhzwxx@126.com
县委宣传部:xc7221214@163.com
今日玉环:yuhuan-daily@163.com
玉环新闻网yhnews_mail@126.com
玉环电台:yhdt9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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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信息报道录用一览表
姓名:
|
序号 |
稿件标题 |
录用刊物名 称 |
录用日期及 版 面 |
录用性质 |
信息来源(××办) | |
|
标题 |
简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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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浦镇各科室信息(新闻)考核分值表
|
科 室 |
考 核 分 值 |
信息责任人 |
|
工 会 |
15 |
吴克喜 |
|
团 委 |
20 |
王 骞 |
|
妇 联 |
20 |
陈香凤 |
|
纪 检 |
60 |
应金法 |
|
组 织 |
60 |
王晓晓 |
|
宣 统 |
150 |
孙梦璐 |
|
党政办 |
150 |
黄丹芳 |
|
武装部 |
20 |
邵亚静 |
|
信访办 |
15 |
林太方 |
|
工 办 |
20 |
任宝水 |
|
农 办 |
20 |
江和星 许君芬 |
|
城建办 |
20 |
南 强 |
|
政法办 |
20 |
陈忠强 |
|
计生办 |
20 |
叶继勇 陈琪瑛 |
|
文教办 |
20 |
孙 云 |
|
全程办 |
15 |
章建荣 王飞志 |
(注:新闻报道可参照信息分纳入各科室考核分,但不重复计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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