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党委[2009]10号
关于印发《龙溪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将是经济发展遇到严峻挑战、各类社会矛盾碰头叠加、社会治安压力增大、对敌斗争形势复杂的一年。根据县综治委、维稳办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初开始,用二个月时间,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到对各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矛盾、民间纠纷、信访问题和突出治安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进一步夯实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的目标,为我乡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二、工作重点
(一)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此次“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范围是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是涉及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破产倒闭、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劳资纠纷、围垦开发、环境污染、公共服务与管理和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等诱发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特别要密切关注因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
(二)集中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乡机关、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分析本地社会治安形势,做到逐村、逐户地摸排调查,把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摸准查清,坚持边排查边治理和滚动排查、滚动治理,切实做到那里治安混乱就重点整治那里,那些治安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那些治安问题。
(三)集中排查稳控特殊人群和重点部位,切实消除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安全隐患。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排查摸底,确定维稳重点对象,逐一落实教育转化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党政机关、金融单位等重要敏感部位要组织集中排查摸底,逐一落实防范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治安和安全隐患,弥补防范漏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玉综治[2009]6号文件要求,乡党委、政府已经成立以副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作出具体部署,建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并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迅速行动,注重实效。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在本辖区内全面动员,迅速开展“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在工作中要坚持做到排查与调处结合,排查与整治结合,排查与教育稳控结合,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要注意及时将信息上报,乡党委将根据实际情况,以驻联村为单位实行领导包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着眼长远,健全机制。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多方探索,注重总结经验,锐意开拓创新,加强源头预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新办法、新途径,构建排查化解新机制,不断健全月排查化解、分析研判、信息报送等制度,坚持集中排查化解与经常性排查化解相结合,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促进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在“两会”、“五一”、“国庆”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要开展集中排查,并及时上报排查化解情况。
(四)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我们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切实把抓好“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责任落到实处。乡综治委将“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09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对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结束后,各村、学校、企事业单位要将总结材料于4月28日前报送到乡综治工作中心。
中共龙溪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