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县体育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制定的《玉环县首届农民暨新玉环人运动会总规程》已经县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玉环县首届农民暨新玉环人运动会总规程
县体育局 县农办 县农业局 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举办玉环县首届农民暨新玉环人运动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和新玉环人的体育健身意识,促进全民健身运动广泛开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水平,着力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一、举办单位
县体育局、县农办、县农业局、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9月中下旬在城关举行。
三、参赛单位
各乡镇。
四、组别设置和竞赛项目
(一)农民组:乒乓球、象棋、跳棋、拔河、抢种抢收、拉车、翻轮胎、抗旱保苗、4×100米负重迎面接力、自行车慢车、浑水摸鱼。
(二)新玉环人组:乒乓球、象棋、跳棋、拔河、拉车、翻轮胎、抗旱保苗、4×100米负重迎面接力。
五、参加办法
1、以各乡镇组成代表团参加农民组和新玉环人组各项目比赛。
2、各代表团参赛人数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3、每位运动员兼报项目不得超过三项。
4、各代表团参加开、闭幕式服装必须统一整齐。
5、各代表团自备2×3米的队旗一面,颜色不限,旗面文字统一为××乡镇。
6、各代表团要准备200字左右的书面文字材料,供开幕式入场介绍使用。
六、运动员资格
(一)农民组
1、参赛运动员须是所代表乡镇的农业户口人员,或2001年1月1日前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人员。
2、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合同工不得参赛。
3、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4、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确认身体健康。
(二)新玉环人组
1、参赛运动员须持有所代表乡镇的暂住证(领证时间须在2009年8月底前)。
2、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合同工不得参赛。
3、在校学生不得参赛。
4、参赛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确认身体健康。
七、竞赛办法
1、各单项比赛办法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2、农民组和新玉环人组分别计算团体总分。
八、计分办法
各单项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团体项目按以上分值乘3计算。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各单项比赛按各单项竞赛规程规定录取名次和奖励。
2、团体总分农民组和新玉环人组各取前六名予以奖励。
3、团体名次计算方法:各代表团农民组和新玉环人组按组别累计分数、排列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得分相同的,按单项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十、设立“优秀组织奖”
大会设代表团“优秀组织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十一、报名与报到
报名与报到时间均按各单项竞赛规程执行。
十二、经费
各代表团参赛费用自理,裁判、工作人员等费用由大会负责。
十三、其他
为确保本届运动会顺利举行,各乡镇要在2009年8月底前做好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工作。
十四、本总规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县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