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正文

关于印发《玉环县工商局进一步深入开展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8-11 玉环市 收藏
朗读
各科、室、所、队、会:
        现将《玉环县工商局进一步深入开展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玉环县工商局进一步深入开展
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关于全省基层工商所开展合同帮农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工商同[2009]3号及玉环县人民政府《加快发展订单农业的通知》(玉政办发[2008]39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入开展合同帮农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构建农村社会诚信体系为目标,以发展订单农业为核心,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充分发挥工商合同监管职能作用,强化合同行政指导,加大对合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农业订单的签约率和履约率,为农产品顺畅销售提供保障,服务于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目标
  (一)以实施涉农合同帮扶工程为载体,帮扶一批涉农企业,制订规范一批订单合同,培育一批“守合同 重信用”涉农企业和农户,使我县主要农产品购销实现农业订单模式,使订单成为农业产销的主要方式,并支持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至11月底,建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4个,新帮扶涉农企业10家使用订单示范文本,引导涉农企业及农户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和“守合同重信用农户”创建活动,提高“订单农业”签约双方的诚信意识。今年新认定“守合同重信用”涉农企业5家,新发展农业经纪人20人,培育 “守合同 重信用”农户10户,并予以公示。
        (二)引导督促涉农企业和农户签订订单合同,全县重点帮扶和发展订单农业订单合同应在1.5万份以上,订单签约率、订单份数、签约金额比上年增50%以上,制订推广使用新示范合同文本1-2种以上。
         (三)规范涉农企业合同文本,明确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权利义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损害农民利益的“霸王合同”。协助涉农企业和农户起草制定专业合同文本,科学规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条款,审查“农业订单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完备性,尤其对价格、数量、履行地点等关键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及时给予指导和纠正。对涉农企业使用订单合同文本的审查备案率达到100%,做好省局制定《浙江省订单农业合同文本指引》中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和我局制定的玉环县农产品收购合同、水产品养殖收购合同、玉环柚供需合同、玉环县獭兔收购合同、玉环水产品收购合同、玉环县粮食产销合同等6类合同文本宣传工作,宣传率达100%以上,促使涉农企业规范并加以推广使用;各工商所要积极开展为农户提供涉农企业信用情况的咨询服务,要按照岗位考核制定的目标来完成。 
  三、工作措施
各所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合同帮农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建立档案(5月底前)。各所要对辖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涉农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种养大户的订单合同的实际情况全面进行调查摸底,着重掌握企业农产品购销渠道、合同文本使用、签约和履约率、供货农户分布情况,对已有合同文本的企业,要掌握制订的合同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有损害或者可能损害农户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
  (二)大力开展订单农业知识的宣传普及(4月至6月)。普及订单农业合同知识是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的基础,通过报纸、电视、宣传册等多种途径宣传订单农业合同知识,扩大社会影响。实施免费培训计划,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农村经纪人、农户中广泛开展合同知识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和实施订单农业的能力。
  (三)推广订单农业合同文本(4至8月)。推广使用《浙江省订单农业合同文本指引》中的各类合同示范文本及我局制定的玉环县农产品收购合同、水产品养殖收购合同、玉环柚供需合同、玉环县獭兔收购合同、玉环水产品收购合同、玉环县粮食产销合同等6类合同文本,解决当前农业订单存在式样繁杂、内容混乱、权利义务不平等的问题,帮助涉农企业、农户规范合同文本,正确订立订单合同。对尚未涉及合同文本的农产品,要及时帮助涉农主体制订规范的合同文本,力争主要涉农主体能普及使用规范的订单合同文本。
        (四)积极扶持订单农业主体健康发展(4月至11月)。根据省工商局、省农业局日前联合制定的《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县局在合作社申办过程中开辟“绿色通道”,遵循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免”的优惠规定,允许出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全体社员协商评估作价,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为合作社的成立提供方便。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和农业行业协会是订单农业的直接参与者和推动者,各所要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组织化水平,引导农户积极实施订单农业,加快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和提高订单农业主体健康发展。
        (五)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涉农合同违法行为(3月至11月)。各所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加大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障农民买上放心农资、农机等产品,并对农业订单合同签约和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订单农业”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涉农合同诈骗行为,保证农民利益不受损害。
  (六)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7月底前)。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是深入开展订单农业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实际,取得辖区乡镇领导的大力支持,在重点农业产区或乡镇建立订单农业指导服务站,就地为广大农户和涉农企业提供合同帮农服务。落实农业订单合同监管工作责任制,形成“公司(经纪人)+基地十农户"的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模式,产供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格局,进行广泛推广,突出重点产业、重点村镇、重点企业和重点大户,一切从农业生产的实际出发,抓好产前、产中、产后三个环节,解决涉农双方签约或履约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涉农双方按约履行,扩大订单规模,提高履约率。
  (七)支持涉农企业、农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积极开展涉农企业、农户动产抵押登记工作,根据《物权法》和《动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凡属涉农企业、农户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申请办理抵押登记的应当场予以办理,支持农户从商业银行融资,帮助解决农户融资难、贷款难问题。
  (八)开展涉农主体“守合同 重信用”评定活动(8月前)。对照省局《关于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 重信用”活动》(浙工商同(2008)3号)及县局《玉环县“守合同重信用”农户认定管理办法》(玉工商[2008]75号)有关规定,在辖区范围内组织订单农户开展“守合同 重信用”农户评选和认定“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活动。给予所有涉农企业及农户评定费用全免的优惠,表彰诚信单位及农户,并对随意违约、履约率低、不讲信用的农户予以失信警示,促进农户增强信用意识。
        (九)发挥商标注册管理职能作用,抓好“品牌富农”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产品地理标志和农产品商标的宣传力度,引导农民、涉农企业增强品牌保护意识和创牌意识,自觉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开拓市场,增强农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实现增产增收。加大对独具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商标的注册与保护力度,积极推进“一村一品”工程,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创驰名、著名商标,促进农村经济、产业结构和农产品结构调整。与涉农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工作联系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经营权流转合同的指导工作。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在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稳定并长久不变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各所要认真学习并领会省工商局和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浙农经发『2009』3号文件精神,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委托流转等流转形式流转;要坚持在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原则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各所借鉴玉环首家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玉环县前赵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的流转方式,坚持宣传、鼓励、引导等方式推广流转合同,做好土地流转合同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工作,坚决制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行为。正确认识开展和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经营权流转的重要意义,深入田间地头,全方位开展合同知识宣传培训,提升土地流转出让方和受让方的合同意识、信用意识和维权意识,积极鼓励和正确指导农民群众依法规范签订和履行土地流转合同。争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经营权流转工作得到政府重视和支持。
  (十一)实施订单合同文本备案审查制度。发挥合同备案优势,积极鼓励涉农主体在订单合同签订前主动到工商部门备案,通过审查,帮助纠正自制农业订单合同中规定不明、含糊不清、不合理、不平等条款,消除日后订单履行的隐患,维护订单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二)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保障基金。配合涉农主管部门、涉农企业,通过政府注资、企业助资、订单合同提成等方式,探索建立订单农业风险救助基金,为广大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因自然灾害和市场变化造成的减产、亏损等风险,提供一定保障,增强农户在农业生产中抗风险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推进订单农业发展是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三农”工作、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各所要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加强领导,所长要亲自抓,分管所长要重点抓,经办人员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县局将合同帮农各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内容。
  (二)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切实做好辖区内订单农业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涉农企业的订单合同进行全面帮扶,积极引导他们完善运行机制,指导帮助签订农业订单合同,实行跟踪服务,切实维护农民和合同当事人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在做好“订单农业”推进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各种农业订单合同的监管。把订单农业的监管工作,作为今年“红盾护农”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监管措施、方法,使订单农业的监管水平有所提高。
  (四)加强引导,勇于创新。要以辖区内农业龙头企业为着力点,以特色农业为突破口,发展和规范订单农业,大力推进农村区域经济快速发展。要结合日常监管、创新思路,广泛收集各类订单农业方面的信息,及时向涉农企业、农户、农村经纪人反馈,为他们选择生产、寻找市场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对已签订的农业订单要登记备案,随时为其提供职能服务。
  (五)整合职能、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是合同帮农的主力军,要及时了解、全面掌握合同帮农工作的情况,要根据县局合同帮农相关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整合内部职能,明确合同帮农、推进订单农业发展的具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认真做好相关报表的统计,按时准确上报工作小结。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及时反馈,确保合同帮农工作的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玉环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yuhuanshi/20210811/422357.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