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龙政[2009]10号
关于要求解决大密溪小区开发前期资金的
请 示
县政府:
大密溪小区位于我乡大密溪村,总体利用规划70.8亩,目前乡政府已着手进行土地包装,准备将该地块进行征收拍卖。上阶段,大密溪村已与农户签订了协议解除土地承包关系,并已支付了30%的土地补偿款,该地块还有53穴墓地需要迁移并已签订迁移协议,需要墓地迁移资金80多万元,6月份还需要支付余下70%的土地补偿款约500万元。目前正值清明时期是农村迁移墓地的最佳时机,特先向县财政借款80万元用于墓地迁移,6月份借款500万元,此两款项待土地拍卖后归还。
特此请示
龙溪乡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