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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基[2009]29号
玉环县教育局转发台州市卫生局 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小学,民办学校,幼儿园:
现将台卫发[2009]36号台州市卫生局、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按照通知内容,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的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的自我防病能力,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学生 手足口病 防控 通知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30日印发
(纸质印发3份)
台州市卫生局
文件
台州市教育局
台卫发[2009]36号
关于加强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市直属托幼机构::
近期,我国一些地区的手足口病疫情呈上升态势,并有死亡病例出现。目前疫情显示,我省手足口病疫情亦有上升趋势,发病集中在5岁以下儿童。为加强我县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防止出现疫情流行,特紧急提出如下防控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托幼机构是儿童密集场所,当前正是手足口病疫情的流行季节,若不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极易发病流行。各医疗卫生单位、托幼机构要高度重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落实领导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有领导、有部署、有措施地开展防控工作。近期应组织辖区托幼机构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部署和防控知识培训,重点培训手足口病的基本知识和防控要点、晨检要点、因病缺课病因追踪、消毒知识、信息报告等内容,此项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卫生防疫部门密切配合,共同预防托幼机构手足口病的发生流行。
二、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做好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各托幼机构要认真实施晨检制度,每天由班主任了解学童出勤、健康状况,开展测量体温等工作。掌握学童因病缺课情况,主动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病因,对怀疑是传染病的,要及时向医疗机构查询,对因病请假1周以上的学童,要求其提供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并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能复学。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环境整洁,学童学习、生活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每天对玩具、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托幼机构发生疫情后,要在县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
三、严格信息管理,实行双向报告制度
各类托幼机构都应指定专人或兼职教师负责本单位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疫情信息和学童晨检、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到医院排查诊治,排除诊断后方可回校。
托幼机构出现手足口病疫情时,应立即采取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向县疾控机构(所在地乡镇防保所)报告,并同时报告教育局教育科。县疾控机构(乡镇防保所)对在获得托幼机构的传染病信息后,亦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通报给托幼机构。
四、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学生自我防病能力
托幼机构应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内容,根据学童的年龄特点,利用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开展课内、课外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并通过教师和家长的形体示教,倡导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良好卫生习惯。同时,要告知学童家长,避免去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避免探望病人。
五、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教育、卫生各职能科室和部门近期要组织一次托幼机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专项督导,重点检查组织领导和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存在的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及时整改,促进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台州市卫生局 台州市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托幼机构 手足口病△ 防控 通知
抄送: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市府办,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
制中心、卫生监督所。
台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3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