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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玉政教督[2009]3号
关于开展全县学前教育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小学、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政发[2008]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幼儿园。
二、督导内容
专项督导主要围绕各级各类幼儿园基本情况,包括办园条件、组织管理,师资状况、保教质量、经费投入等方面进行,重点了解当前我县学前教育教养质量较低及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调研从4月下旬开始,到6月中旬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4月下旬):拟定督导提纲,设计调查表格和问卷,下发通知,召开镇乡幼教专干和专项督导工作小组成员会议,对专项督导工作做出全面安排。
(二)采集信息阶段(5月上中旬):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由各镇乡幼教专干按照要求展开数据统计和问卷调查。数据统计范围覆盖到每一所学前教育机构。并由幼教专干完成本乡镇的数据统计和问卷信息汇总。5月中下旬,我室组成督导工作小组赴部分幼儿园开展实地调查。
(三)形成报告阶段(6月中旬):各镇乡幼教专干在问卷统计、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形成辖区内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书面材料(问卷形式),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及基本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对策与建议等方面,并填写好《玉环县幼儿园园长、教师情况调查表》(另发)。我室将在各镇乡书面材料的基础上,再结合抽样督查的情况,最终形成全县学前教育专项督导总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这次全县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这次督导工作,各镇乡中心小学要加强对学前教育督导工作的领导,争取镇乡政府对本次督导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各个环节顺利进行。
(二)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自查和汇报准备工作,如实填写《玉环县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表》(见附件)及幼儿园园长和教师问卷,于5月10日前上交幼教专干,各镇乡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的书面材料、督导评估表以及问卷的原始稿、汇总情况于6月5日前一并上报我室。
(三)本次专项督导旨在摸清底数,找准问题,研究措施,推动工作,不与考核评估挂钩。各镇乡和幼儿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运用问卷调查、数据统计、实地察看、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法,深入实际,了解实情,确保数据与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注重将专项督导成果用于指导实践,确保督导工作切实取得成效。
专项督导工作开展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我室联系,联系电话:81717062 81717063。
附件:玉环县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表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督导 学前教育 通知
抄 送:市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
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杜惠玲副县长,各位督学。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4月24日印发
(纸质印发250份)
附件:
玉环县幼儿园专项督导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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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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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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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办 园 条 件 |
B1园 舍 场 地 |
C1 |
园舍产权明晰、合法(1分);有固定、安全的园舍,设置在安全区域内(0.5分);日照充足,场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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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 |
有户外活动场地,面积生均不少于2平方米(1.5分);绿化面积生均不少于0.5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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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 |
每班有专用的活动室和午睡室。若活动室和午睡室合用,则两者使用面积之和不少于生均2平方米,若两者分设,则活动室面积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2分);每班或每一楼层有幼儿盥洗室,流水洗手龙头6个以上,幼儿专用坐便器(或蹲位)4个以上,小便器4个(或便槽2米)以上,卫生设施完备,符合幼儿年龄特点(1分)。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幼儿专用、每人一床的独立寝室。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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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
幼儿园有必需的各类服务用房。有保健室、园长室、教职工办公室、值班室、教职工厕所等(1分);有规模适宜、符合卫生要求的厨房(1分)。寄宿制幼儿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或适用的洗衣机)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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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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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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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办 园 条 件 |
B2设 施 设 备 |
C5 |
活动室内配有幼儿生活和学习必需的设备和用品。有适合幼儿身高的桌椅、开架的玩具柜、饮水设备、茶杯箱等家具,确保每位幼儿一杯一巾;教具、玩具种类、数量能够基本满足幼儿游戏和学习活动的需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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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 |
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和幼儿年龄特征的体育活动设施(1分);投掷、跳绳、大小球类等小型器具人均2件以上(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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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
能为教师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1分);全园拥有各类教育理论、教学参考书籍,达100册以上,幼儿教育杂志3种以上,有一定数量的音像资料及其它各类教学辅助资料,基本能满足教育教学活动需要(0.5分);幼儿图书生均3册以上(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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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办 园 经 费 |
C8 |
办园经费来源合法稳定(0.5分);生均日常公用经费开支达到150元/年以上(1分),并逐年稳步增长(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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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 |
教职工待遇有保障。执行新《劳动合同法》,依法与在职非在编教职工签定劳动合同(1分),其工资不低于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1分),并为其办理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1分);非在编合格专任教师的工资不低于幼儿园三级教师工资(1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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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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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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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办 园 条 件 |
B4 人 员 配 备 |
C 10 |
基本配齐管理人员、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工勤人员。平均每个班级配专任教师1.5名以上(或专任教师与幼儿的比例在1:15-1:20之间)(2分),保育员0.5名以上(1分)。寄宿制幼儿园(班)每班配备2名教师、2名保育员。 |
4 |
本条指标分值为4分。其中,每班的专任教师和保育员的配备占3分;其他人员配备占1分。在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打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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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1 |
园长应具有中师或高中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0.5分);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0.5分);取得省级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发的《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0.5分);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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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2 |
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50%以上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1分);30%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学历(0.5分);所有合格的专任教师都有机会参加职称评定(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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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3 |
保健人员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卫生保健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1分);保育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岁以下、受过保育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上岗证(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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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 级 指 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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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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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园 务 管 理 |
B5 行政常规管理 |
C 14 |
有正确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1分);坚持保教结合,能够为幼儿和家长服务(0.5分);有一定办园水平,能得到家长、社会的认可(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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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5 |
幼儿园规模适宜(1分);适当控制班额,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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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6 |
坚持依法办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0.5分);组织机构精要(0.5分);幼儿园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健全(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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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17 |
园长每周带班兼课时间合计不少于半日(1分);园长每学期跟班观摩指导教育活动不少于10次,业务副园长不少于30次(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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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6 教职工队伍管理 |
C 18 |
教职工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奖惩制度基本健全并落实(1分);重视教师继续教育和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培养工作(0.5分);教师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基本能正常开展(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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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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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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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园 务 管 理 |
B7 后勤与财务管理 |
C 19 |
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专人负责(0.5分);财产造册,定期清点,账物相符(0.5分);各种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较高(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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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0 |
重视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各类文件、档案资料较为齐全(0.5分);管理较为规范,查找方便(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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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1 |
财务制度健全。执行《会计法》的规定,核算行为规范,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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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2 |
师生伙食帐目分开(0.5分);每月幼儿伙食费盈亏不超过5%(0.5分);每月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0.5分);每学期向家长提供代管费使用情况清单(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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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3 |
不以开设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和培养幼儿某种专项技能等为由收取费用(1分);不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各种形式的赞助费(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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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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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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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
B8 安全工作 |
C 24 |
重视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责任到人(0.5分);按消防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取得消防合格证(0.5分);园内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措施,教育活动所提供的场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确保安全(1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0.5分);近1年内没有重大责任事故(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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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5 |
能够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帮助幼儿掌握必要的自我防护知识和方法。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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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卫生保健工作 |
C 26 |
按照《浙江省托幼园所保健管理办法》配备保健室和隔离室,常用设备、器械、药品较为齐全(1分);保健人员定期接受儿童保健专业培训(0.5分);班级的卫生保健和消毒设备安全、卫生、齐备,使用率较高(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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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7 |
建立健康检查、卫生消毒及卫生保健登记统计等各项卫生保健制度(1分);认真做好入园检查、定期体检、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等日常卫生保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计划免疫工作(1.5分);注意做好卫生保健档案资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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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8 |
幼儿每年体检一次,受检率100%,预防接种率达100%(1分);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80%以上(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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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29 |
幼儿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每年进行体检(1分);无慢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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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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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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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安全卫生保健工作 |
B 9 卫生保健工作 |
C 30 |
能够根据时令及幼儿特点制订定量食谱,为幼儿提供合理膳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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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1 |
食堂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验收制度,做好饮食卫生管理,达到“浙江省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C级以上(1.5分);教职工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0.5分);幼儿两餐间隔不少于3.5小时,按时开餐(0.5分);不吃隔餐饭菜,无食物中毒事故发生(0.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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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 育 工 作 |
B 10 教育教学常规 |
C 32 |
严格贯彻执行幼儿教育的方针、政策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安排教学活动内容(1分);不开设超越幼儿教育阶段的学科课程,没有小学化倾向(0.5分);使用的教材经过省级以上教材审定部门审定(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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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3 |
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保证幼儿有充分的自主活动时间和休息(包括午睡)时间(1.5分);保证幼儿每天(雨雪等天气条件下除外)2小时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1小时以上(1.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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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4 |
幼儿园和班级的环境美观,富有童趣,有教育意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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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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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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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 育 工 作 |
B 10 教育教学常规 |
C 35 |
以游戏为幼儿基本的活动形式,寓教育于各种活动之中(0.5分)。为幼儿开辟角色、建构等基本的游戏活动区域(1分);游戏材料安全卫生、适宜幼儿使用,并有一定数量的师生自制教玩具及半成品游戏材料(0.5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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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6 |
教师能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制定较规范、适宜的教育教学方案(1分);能够规范地组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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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7 |
教师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1分);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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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8 |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组织幼儿参加民间组织的各类竞赛、评奖活动和幼儿集体参加的社会活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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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39 |
能够开展幼儿发展评估工作。通过观察和记录评价班级幼儿的发展情况(1分),并运用评价信息改进工作(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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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40 |
大部分幼儿生活、卫生习惯较好,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愿意参加体育活动,动作发展较好(1分);能够与人交谈,有一定的理解和表达能力(1分);愿意参与各项活动,自信心较强,在活动中能与同伴友好相处(1分);有好奇心,能够参与探究活动(1分);愿意参加艺术活动,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能初步进行艺术表现活动(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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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级 指 标 |
二 级 指 标 |
三级指标 |
评 估 标 准 |
分值 |
评分结果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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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
考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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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教 育 工 作 |
B 11 教育 改革 与教 科研 工作 |
C 41 |
教科研活动能够正常开展(2分),并取得一定成果(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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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家长和社区工作 |
B 12 家长工作 |
C 42 |
家长工作开展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记录、有总结(1分);幼儿园与家庭经常联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家访、举行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活动(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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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13社区工作 |
C 43 |
争取社区的支持,利用社区资源,为幼儿提供教育活动的场所、材料及其他资源和条件(0.5分);能为社区提供一定的服务(0.5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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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示范辐射作用 |
B 14示范辐射作用 |
C 44 |
乡镇中心幼儿园有比较健全的辅导网络,负责指导本乡镇内各类幼儿园(班)或村教学点的业务工作,管理基本规范,指导有一定成效(1分);通过统一的业务培训、集体教研、教学观摩等形式,努力做好本乡镇各类幼儿园(班)的教师培训工作(1分)。 |
2 |
此条为乡镇中心园指标;非乡镇中心园不作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