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完成我县水环境污染整治工作,有效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推进生态县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2009年度水环境污染整治任务予以分解,请各责任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现就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水环境污染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此次整治涉及面广、工作任务艰巨、整治时间紧迫,为了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单位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单位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三、齐抓共管,加强督查。我县水环境污染已被省、市列为挂牌督办件,如今年无法“摘帽”,将面临区域限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联动的优势,形成合力,扎实推进整治工作。县政府将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未落实整治责任、影响整治进度、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玉环县水环境污染整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二○○九年六月二日
附件:
玉环县水环境污染整治任务责任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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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 容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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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力开展电镀行业整治。根据《玉环县电镀行业发展规划》,加快现有电镀企业规范与整治,完成城区6家电镀企业的搬迁任务。 |
▲县环保局 城关办事处 |
2009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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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性启动电镀中心建设。 |
▲沙门镇 县环保局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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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重污染行业、规模上工业企业废水整治。根据“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要求,完成全县规模上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通过整治促使规模上企业废水达到纳管或达标排放标准。根据县家具行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全面开展家具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
▲县环保局 各乡镇 玉环经济开发区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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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节能、节水、节地等资源节约型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严格控制资源消耗量大的重工业外延式发展。加大技术改造与推广,推进节能节水工作,对重点用能企业,耗水大户节能与节水改造项目给予扶持,鼓励企业加大主要耗能设备与工艺节能改造,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技术改造传统工业锅炉,加大燃煤锅炉替代,推广运用膜处理技术,对工业废水进行生化处理,实现中水循环利用。重点企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40%以上。变招商引资为招商选资,加大工业集聚力度,逐步转移现有分散在农村地区的工业企业到县级工业功能区。 |
县经贸局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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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玉环县河网污染整治规划》。围绕三年整治目标,做好玉坎河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措施,严格落实沿线企业减排防污责任,停止玉坎河两岸和上游一切有可能成为新污染源项目的审批。 |
▲玉坎河综合整治 指挥部 县环保局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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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启动楚门河、芳清河、庆澜河等主要河流的整治工作。 |
▲县水利局 县环保局 县建设规划局 有关乡镇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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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完成2个生猪1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污水治理。 |
▲县农业局 县环保局 |
2009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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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切实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为重点,继续推进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大合格饮用水源创建力度,积极清理饮用水库集雨区内污染源,特别加快库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消除安全隐患;不断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监测力度,开展群众关注的污染因子监测,并增加每年1-2次对镇乡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确保全县人民的饮用水安全。 |
▲县环保局 县水利局 各乡镇 |
200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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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减排单位的监督监管。着重加强对玉环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监管,确保污水处理公司各个环节运行正常,进出水保持稳定,根据《“十一五”期间玉环县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严格实施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率3.8%,二氧化硫削减率3.6%。 |
▲县环保局 县建设规划局 各乡镇 玉环经济开发区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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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制定清洁生产环境标准和清洁生产审核技术指标体系,建立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对年耗能500吨标准煤及以上,年用电量在250万千瓦时及以上,年取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年排化学需氧量1吨及年排二氧化硫1吨或年排氨氮1吨以上的企业分批实施清洁生产审核,计划15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考核验收,努力通过清洁生产从根本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
▲县经贸局 县环保局 各乡镇 玉环经济开发区 |
2009年10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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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大力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进一步完善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深化处理工艺,实施厌氧池改造,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在一期二万吨的基础上)不低于92.5%;加快楚门中心镇、清港镇的污水管网建设,实施楚门镇老区污水截污改造,争取用三年时间完成红照路、环湖路、楚柚路和南兴街等区块的污水管线建设;争取2009年全面完成楚门家具城至收费站污水干管建设,带动港北与港南管网进一步融合。继续推进村级生活污水处理和入污管网工程建设工作。 |
▲县建设规划局 楚门镇 清港镇 |
200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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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重加快农村生活污水二次接管和无动力厌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完成2008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基础上,完成33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县建设规划局 县农办 县环保局 各乡镇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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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22个县级生态村、13个市级生态村和1个全国生态村,力争1个乡镇通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验收。 |
▲县环保局 各乡镇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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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启动陈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及陈屿污水泵站建设。 |
陈屿办事处 |
200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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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滨港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完成沙门泵站建设。 |
▲沙门镇 滨港工业城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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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建设漩门工业城污水预处理工程、漩门污水泵站、芦浦泵站、坎门南污水泵站。机电功能区和汽摩功能区(含东区)实现污水接管并网。 |
▲玉环经济开发区 ▲县建设规划局 城关办事处 坎门办事处 芦浦镇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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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县汽摩配等轻污染行业众多的现状,鼓励企业委托有处理设施并且处理设施有余量的个别企业处理乳化液,并着手开展漩门工业城污水处理中心乳化液处理项目建设设计工作。 |
▲玉环经济开发区 县环保局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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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工业功能区生态化、规范化整治步伐。力争完成1-2个工业功能区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 |
▲县发展与改革改局 县环保局 |
2009年12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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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楚门和清港科技工业区的污水干管建设,大力建设标准厂房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督促园区内企业完善废水处理设施,严把入管标准,污水经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处理厂,保证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 |
▲楚门镇 ▲清港镇 县环保局 县建设规划局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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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建立高污染行业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制度。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生产总量,减轻结构型污染造成的环境压力。 |
县环保局 |
2009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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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生产性项目在办理各类工商营业执照前实行环保前置审批。 |
县工商局 |
2009年11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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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污染源的源头管理。严格环评审批制度,把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新上项目批准、审批和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玉环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按照环保审批“六项原则”和总量控制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对国家明令限制、淘汰、禁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利于节能降耗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针对我县水、电及土地资源紧缺的现状,对耗水、耗电大的项目严格限制。 |
▲县环保局 县经贸局 县工商局 |
2009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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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对“三同时”的督查力度。督促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擅自变更项目的企业抓紧办理环评及审批手续,尤其是切实提高规模上企业、工业城企业的“三同时”执行率,并形成监管到位、衔接顺畅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
▲县环保局 各乡镇 玉环经济开发区 |
2009年9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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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抓好违法排污行为专项督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加大对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力度,加强环保监督检查,进行面上拉网式巡回检查,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昼夜巡查等形式,对排污企业进行监管,并抓好新、扩、改建项目“三同时”专项督查,严厉查处超期试生产或以试生产为由超标排污现象。加强监督监测,对排污企业由环境监测站组织专门人员,实行定期监测、不定期抽查等形式,对排污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测,落实超标即违法的原则,杜绝企业超标排污和偷排、直排违法行为,努力提高污水排放的稳定达标率。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控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监管的科技水平,加强对重点污染企业的监控。 |
▲县环保局 各乡镇 玉环经济开发区 |
2009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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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小型重污染企业淘汰力度。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加大对无证电镀、非法酸洗以及“十五小”、“新五小”等的打击力度;开展拉丝、磷化、发蓝发黑、电泳、热处理等无证金属表面处理加工户专项整治行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名录的加工企业责令停产,实行淘汰。 |
▲县环保局 县供电局 县工商局 县经贸局 各乡镇 玉环经济开发区 |
2009年8月 |
注:打▲为牵头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