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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县教育局文件
玉教[2009]36号
玉环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09年
暑期人事工作的通知
各县属学校,镇乡中学、中心小学、成技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做好2009年暑期人事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
2008学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按照玉教人[2008]9号文件执行。其中,学校考核方案未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须送县教育局审核,根据审核意见予以试行。优秀等次比例严格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人数(校级领导和借入人员除外)的13%以内。7月9日前,各学校(以中心小学以上学校为单位,下同)将考核系列表格统一上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
二、教职工调动、末位交流和分流
(一)教职工调动按照玉教[2009]10号文件执行。7月1日前,各学校统一将《玉环县教职工调动审批表》(见附件1)上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凡调动人数突破教职工实有数的5%、上报时间逾期、申报学校无需求岗位的,不予受理。
岗位需求:(一)考录调进学校:1、玉城中学:数学、体育、物理、地理、政治各1人、通用技术2人;2、环山小学:语文2人、数学1人;3、城关第一初级中学:语文、数学、科学各2人、英语、1人;4、城关中心小学:体育1人。(二)一般学校:岗位需求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考试时间:初定在7月6日-7日;录用方式:说课成绩占60%,文化考试成绩占40%,最后以总成绩择优录取。其中,凡说课成绩在75分以下或文化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自然淘汰,不予调动。
(二)教职工末位交流按照玉教[2008]5号文件执行。7月9日前,各试点学校将末位交流名单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三)教职工分流。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开始对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的学校进行定指标分流(分流学校和分流指标见附件2)。
分流人员的确定:1、自愿分流。2、考核分流:(1)学校上报分流学科的所有教师名单(不包括下述人员:中层以上领导;获得县星级教师、县名教师或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及以上荣誉的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五年以内(含五年)的教师)。上报时间:7月1日前。(2)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说课和文化考试。考试时间:初定在7月6日-7日。学校按照说课成绩占50%、文化考试成绩占30%、年度考核成绩占20%的标准累计总分并进行排名,名次靠后的为分流人员。7月9日前,学校将确定的分流人员名单上报。
分流人员的分配:1、自愿分流的教师尽可能就近分配在五大镇缺编的小学和初中学校。2、考核分流的教师分配在全县缺编的农村薄弱学校。3、鼓励分流人员中高职低聘的教师到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农村薄弱学校进行应聘。
三、新教师录用和分配
(一)新教师录用。报名时间:初定在7月8日—10日;笔试时间:7月21日上午;面试时间:另定。具体见《玉环县2009年教师招考简章》,简章6月30日左右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二)新教师分配。按照玉教[2009]10号文件执行。
四、暑期师德培训
2009学年,根据玉教[2008]57号文件要求,继续实施县“领雁工程”骨干培训“121”计划。其中,教学副校长和教务主任培训初定在7月下旬,骨干班主任培训初定在8月18日-20日,县、校两级师德集训初定在8月21日-25日。具体通知另行发文。
五、教职工体检
按照玉教[2007]40号文件执行。对象:45周岁以上(1964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36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的教职工(包括离岗退养教师)。时间:初定在7月下旬-8月中旬。6月30日前,各学校将名单用k12发至组织人事科李文英老师处。
六、先进评选和推荐
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和推荐必须以年度考核为主要依据,材料上报时间:7月9日。具体通知另行发文。
七、支教、挂职锻炼、轮岗和离岗退养
(一)支教:按照玉教[2007]58号文件执行。7月9日前,各学校将《玉环县教师支教审批表》(一式3份)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
(二)挂职锻炼:按照玉教人[2004]44号文件执行。7月9日前,各学校将下学年赴县外基地和县内基地挂职锻炼人员(不包括“领雁工程”培训人员)名单上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
(三)轮岗。为深入实施“中心校”战略,各中心小学要结合玉教[2009]15号文件精神,制订轮岗方案,加强教师流动。方案在8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四)离岗退养。经县人民政府同意,2009年9月1日起,不再办理离岗退养手续。
八、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
机构设置和干部管理按照玉教[2007]25号文件执行。其中,年龄到岗的中层领导和下属学校的领导须及时调整;校级协理员未到学校上班的须经县教育局同意。8月10日前,各学校将变动的机构设置申请报告、《玉环县学校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2份 )和未到学校上班的协理员名单报送组织人事科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核、擅自突破中层职数、弄虚作假的,一旦查实,均不予认可(不予享受相应待遇)并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九、编制管理
编制每年核定一次,今年各校的编制基本上以六月份核定的数字为准。各校要根据核定的编制数,积极挖掘现有师资潜力,大力清退临时工。原则上,缺编学校聘用代课教师数不得超过缺编数,超编学校不得聘用代课教师;若确因情况特殊,需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批。对超编而聘用代课教师的学校,未经审批的,不得以任何名目列支代课经费。
十、教职工聘任
教职工聘任实行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两聘合一。
教职工岗位聘任重点是做好试聘、落聘和自动离职工作。其中,未和县教育局签定协议的脱产读研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8月下旬,各校将相关人员的书面材料(本人签字,学校盖章)报送组织人事科审核。凡上报不及时、手续不规范的,一律作自动离职处理。
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另行发文通知。
附件1、玉环县教职工调动审批表
2、玉环县2009年分流学校和分流指标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玉环县教职工调动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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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入伍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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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学历和专业 |
任教学科年级 |
现职称和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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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学校 |
何时在现学校任教 |
要求调入学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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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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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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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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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动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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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和 业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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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意 见 |
镇乡中心小学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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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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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1份,其中“现职称”指取得的职称资格,不是聘任职称。
2:“要求调入学校”栏目中“1、2、3”为学校的第一、第二、第三选择意向。
附件2:
玉环县2009年分流学校和分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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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分流人数 |
学校 |
分流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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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门中学 |
12 |
东方中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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坎门中学 |
15 |
坎门第一初级中学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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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屿中学 |
4 |
主题词:人事 暑期工作 意见
抄 送:市教育局,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玉环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6月26日印发
(纸质印发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