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环市楚门镇委文件
楚门镇委〔2017〕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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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楚门镇“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属各科室、村(居)、辖区各单位:
《楚门镇“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楚门镇委员会
楚门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楚门镇“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绝不把污泥浊水带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和剿灭劣Ⅴ类水体专项行动,根据《台州市“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和《玉环市“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为原则,以“六小行业”为对象,通过集中整治、联合执法、检查验收、长效管理等措施,强化源头污染控制,严格规范经营行为,深入推进我镇截污纳管工程,努力打造人水和谐的宜居城市水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职责、对象及目标
(一)责任单位
各相关部门和村(居)
(二)整治对象
楚门镇建成区(龙王村、西南村、谷水村、东门村、山北村、城郊村、塘垟村、河桥村、中山村、胡新村、吴家村、前排村、黄家村、直塘村、小王村、三联村和9个居)范围内的小餐饮业、洗车业、沐浴业(洗浴、足浴业)、美容美发、洗涤业、小旅馆等“六小行业”所有经营户。
(三)整治目标
1.全镇建成区范围内“六小行业”经营户排查率达到100%,登记造册率达到100%。
2.全面实施截污纳管。整治范围内全面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污水排放须接入污水管网,禁止污水直排。污水接管率达到90%以上。
3.实施隔油、沉淀、净化等截污预处理措施。“六小行业”经营户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池等规范化截污预处理设施的设置率达到100%。
4.依法核发排水许可。排水许可证办证率达到90%以上。
三、职责分工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门中队:牵头负责全镇建成区范围内“六小行业”整治工作并汇总整治情况、台帐数据。
(二)市环保局楚门环保所:负责对全镇建成区范围内小餐饮业废气排放、油烟净化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三)市住建规划局楚门分局、楚门镇村镇办:负责对全镇建成区范围内各行业纳管工作上提供市政排水管网预留口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做好饮食业经营户建设规范化隔油池、污水沉淀池及截污纳管的技术指导,并认真落实其余“六小行业”的沉淀池建设、滤网安装等工作,为各行业的合格企业及时办理排水许可证。
(四)市市场监管局楚门分局:负责查处辖区内无营业执照、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并提供辖区内各行业的基本情况,检查饮食业餐厨条件是否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要求等;对未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行政手续的餐饮服务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五)市卫生监督所楚门卫生监督分所:负责辖区内旅馆业、沐浴业、美容美发业、洗涤业等行业专项整治,检查有无卫生许可证,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经整改不达标的,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
(六)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楚门运营站:负责辖区内洗车行业的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对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或不规范经营等行为予以查处。
(七)楚门派出所:负责提供“小旅馆”基本情况,依法打击在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八)各相关村(居):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摸底所辖范围的“六小行业”,督促“六小”经营户自行做好排污、净化设施建设和饮食业餐厨废弃物规范化处置等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乱搭建等违法行为,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排摸阶段(2017年5月12日 ——2017年5月25日)
1.工作重点。镇政府成立“六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相关部门会同村(居)对辖区范围内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好全面细致的调查统计,了解污水处理情况。
2.具体措施。(1)科学调查。以实地走访为主要调查方法,确保统计工作全面、准确。(2)检查内容。检查各行业店铺有无营业执照,有无餐饮服务许可,有无卫生许可证,有无城市管网排水许可证等,是否纳入污水管网、是否污水直排、有无设置截污预处理设施,并进行登记造册。对不符合要求的,现场发放整改通知书,及时告知整改措施及整改标准。(3)基础完善。要针对调查结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确定拟建污水管网的建设规划,并及时动员部署工作任务。(4)加强宣传。在排查过程中,注重与各行业单位和经营者加强沟通协调和宣传动员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5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1.工作重点。各相关部门会同村居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将相关整改告知书发放到被整治单位,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告知到位,要求明确。(1)对于环保、市场监管、住建等行政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单位,手续不全但具备治理条件的给予限期补办,逾期未补办的,依法予以查处;(2)对于行政审批手续不齐全,且不具备治理条件的,依法予以查处;(3)对于未将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单位,下达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即时停止排放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4)对于已经纳管但污水排放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2.工作目标。(1)证件齐全。各行业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从业健康证、卫生许可证、城市管网排水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污水处理设施符合要求。餐饮单位配备污水、垃圾容器,安装隔油池或污水沉淀池等,其他行业单位应配备沉淀池,截水沟,专用供水系统等;污水排入污水管道;处理后的水质达标,符合国家《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
3.具体措施。(1)严格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存在违法排污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2)人性服务。要安排专人与需整改的店铺加强对接,将排污标准、法律法规、通知书等资料通知到位。若需技术指导的,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人员予以指导,帮助解决困难。(3)资料汇总。各相关部门对整改到位的,实施销号制度。对还未整改到位的,要及时注明原因,并予以汇总登记,每月23日前提交市城管执法局楚门中队汇总。每月25日前,镇政府将本镇“六小行业”整治进展情况上报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7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各相关部门会同村(居)要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及时总结整治经验。一是健全监管协作机制。对照标准自查,开展 “回头看”,防反弹,抓稳固,做好查漏补缺。二是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日常联合巡查执法和设施维护,对整治后的单位进行常态化管控、监督。三是探索截污预处理设施的运维机制。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探索截污预处理设施的后期维护和油渍清理运输相关机制,避免截污预处理设施“设而不用,用而不维”,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相关部门,细化服务业污水处理的具体要求,制订具体标准,使服务业经营者有章可循,对新开设的服务单位起到指导作用。9月30日前,镇政府将本镇“六小行业”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是改善我镇水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工程。各相关部门及村(居)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统筹安排,责任到位。要加强联动协作,坚持信息互通、联动联勤、协调办案和案件移送等制度,及时解决整治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各相关部门及村(居)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整治行动实行“四个一律”,即不达标排放的一律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一律立案,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一律效能问责,顶风违法排放的一律从重查处,确保整治实效。
(三)强化监督,广泛宣传。各相关部门及村(居)要做好整治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整治对象依法依规经营,严格按照标准整改到位。 要加强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整治的目的和工作成效,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且不配合整治的单位和个人主动联系媒体予以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楚门镇“六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玉环市“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工作联系人
3.玉环市“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各行业排污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统计表(表一、二、三、四、五、六)
4.玉环市“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月进度表
5.“六小”各行业排水许可证办理指南
6.玉环市“六小行业”截污大会战通知书
7.玉环市“六小行业”排污标准
8.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行政执法相关法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行政执法相关法条)
附件1:
楚门镇“六小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林 杭
副组长:吕德胜林海冰
成 员:黄友灵(楚门镇)
林楚华(楚门镇)
陈匡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楚门中队)
郭 健(市环保局楚门环保所)
周 勇(市住建规划局楚门分局)
林定春(市市场监管局楚门分局)
杨学松(市卫生监督所楚门卫生监督分所)
姚碧锦(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楚门运营站)
魏如丰(楚门派出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匡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林楚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