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港航管理局玉环港航分局文件
玉港航〔2017〕21号
关于印发玉环港口危险货物经营
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所,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
现将《玉环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5月22日
玉环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浙江省港航系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港航〔2017〕31号)、《关于印发台州市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台港航〔2017〕55号)要求,推进玉环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升玉环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能力,进一步落实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摸清港口危险货物安全风险。有效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港口危险货物经营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以上和有重大影响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玉环港口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治理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完善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1.落实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要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定期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符合性自查。
局相关科室、所要加大对开展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引导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企业做好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结合起来,尽早按要求实现全部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要加大对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制度,强化规章制度和规程的有效执行。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企业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针对性地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挂牌督办、完成销号等管理制度。要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人防、物防和技防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继续加强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2.建立责任考核与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推进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建立检查清单制度,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继续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的企业,按规定约谈事故企业主要负责人。加大对发生事故的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责任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准入条件和安全设施建设等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