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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教育局文件
玉教人〔2017〕14号
玉环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新录用教师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小学、成技校、幼儿园:
根据《玉环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玉县委办〔2008〕19号)和《玉环县2016年教师招考简章》规定,决定对2016年招考录用的新教师试用期、见习期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6年招考录用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见附件3)。
二、考核时间
三、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敬业、奉献、爱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勤奋,服从组织安排。
2.教育教学:具备教学能力,兼顾教书育人;班主任工作精力到位,切实有效。
3.学习培训:虚心向老教师学习,主动听课交流,善于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参加新教师试用期培训,理论学习期间事假不超过2天,没有旷课。
4.遵章守纪:遵守国家法纪,遵守教育部门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无故迟到、早退、旷缺课。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新教师填写《玉环市2016年招考录用新教师试用期、见习期综合考核表》(见附件1),并对照考核内容自评。学校签署意见后交考核小组。考核组通过走访学校领导、教师,查阅新教师备课笔记、学生作业等方法了解新教师在校工作学习表现。
2.新教师准备考核课教案一份(考核课教案要经教学考核组长签字)和本学年备课笔记、听课笔记以及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教学能力考核由教师进修学校组成教学能力考核组考核,新教师所在学校在教学能力考核时安排专业对口的老教师随同听课评课。考核标准按照《见习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见附件2),考核时间安排由教师进修校相关考核小组与学校联系。
4.综合考核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第,教学能力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两项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5.凡有下列情况的,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及从事有偿家教、带生、办班、补课、乱收费、乱发资料等违反师德行为的;
(2)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或请事假2个月以上的;
(3)未按规定参加试用期培训的;
(4)无故不参加考核的。
五、考核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新教师进行试用期、见习期考核,是《玉环县2016年教师招考简章》中的明确要求,是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速年轻教师快速成长的重要举措。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教师考核的意义,以本次考核为契机,从抓新教师培养、管理入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全体教师不断进取。
2.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新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责任,保证本次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严格程序。各学校接通知后,要根据实际制定本校的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不论新教师多少,都要按照要求,严密组织,让本次考核工作切实起到督促、激励青年教师成长的作用。对业务水平低、工作不扎实的新教师不能姑息迁就,要实事求是地确定考核等级,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附件1:玉环市2016年招考录用新教师试用期、见习期综合考核表
附件2:见习期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3:玉环市2016年招考录用教师信息
玉环市教育局
附件1
2016年招考录用教师试用期、见习期综合考核表
填表时间: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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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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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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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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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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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及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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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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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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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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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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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任学科及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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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姓名及专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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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自我评价 |
学校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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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评语 |
等第 |
学校评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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